本地资讯

分期付款买卖电子产品做兼职 三十多名学生被骗近40万

2015-11-03 09:06:39 · 1743次浏览

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替别人在分期网站上购买手机,由别人负责还款,便可轻松赚得100-500元不等的兼职费,这对于还未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可谓是一个极好的“美差”。但是近日,安师院、安医专以及安职院数名大学生就被这等“美差”给坑了。10月30日,安庆晚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投诉人:出卖信息替人买手机,对方不还款学生背债

    10月30日,安庆师范学院的大四学生小玲(化名)向安庆晚报记者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小玲告诉记者说,由于大四的课时比较少,为了减轻家里的压力,她和几名同学就开始四处寻找兼职。“今年5月份,学校的一个兼职群里刚好出现了一条招聘信息,群里的学长告诉我们,学校东门附近一家名为安庆市鑫海网络信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正在招聘兼职,工作内容很简单,每月工资是600-800元不等。”小玲说,“为了防止被骗,我们不仅在网上查询了该公司的情况,还到公司进行了实地查看。当时,公司里有不少职员都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其中,一名负责人也自称是我们的学长。”渐渐地,小玲放松了警惕。

    “进入公司后,公司的负责人告诉我们说,公司主要是从事电子产品分期业务及对外投资业务的,我们的工作就是拉一些学生为他们在分期网站上购买手机。为了熟悉流程,我们必须先自己购买。”

    小玲说:“我们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以及绑定手机号码的银行卡信息提供给他们,他们用我们的信息在各个分期付款的网站上购买iphone 6 Plus,然后由公司来还款。每部手机还可以得到100元钱的提成,如果购买4部,就可获得500元的提成。”

    小玲向安庆晚报记者出具了一份公司与她签订的《鑫海商业协议合同书》,《合同书》的第五条写着“凡任何客户在本公司所做产品,一律由本公司负责还款,客户无需偿还,无需担任何风险,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合同的下方还有公司负责人金某的名字以及公司的公章。看着满满两张纸的约束条款,小玲最终签下了合同。

    随后,小玲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分别为公司在趣分期、人人乐、分期乐以及爱学贷四个网站上购买了4部零首付的i phone 6 Plus手机。

    一开始,公司确实如约进行了还款。可是今年8月份,小玲却突然收到了各大网站的催款短信和电话。“根据我们购买手机的分期情况,我们每个月要分别向各个网站还款500-600元钱,4个网站加起来一共要还2000多元。”突如其来的情况让小玲傻了眼。“当时我正放暑假在家,根本就没有钱支付,联系公司也联系不上,所以分期还款的事情就一直拖了下来。”

    然而,逾期未还款的代价更是让小玲慌了神。“趣分期网站逾期一天要缴纳40元的滞纳金,人人乐网站10元,爱学贷30元,分期乐5元。这也就是说,除了还购买手机的钱,我每天还要缴纳将近100元的逾期款。”这对于农村学生小玲来说无疑是个重担,压得她根本喘不过气。

    今年9月份一开学,小玲便和几名同学一起来到了公司。公司的负责人孙某随即给小玲写下一份承诺书,承诺于当月还清所有欠款,否则小玲可以起诉公司。然而承诺的时间一变再变,欠款不仅悉数未还,反而越积越多。

    无奈之下,小玲便和其他几名同学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了报案。“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公司的一名金姓负责人又与我们签订了协议,称愿意积极配合我们还款。但是,现在又过去了一个多月,对方却始终不履行承诺,公司现在也早已是人去楼空。”

    在维权时,小玲发现,和她一样受骗上当的学生竟有30余人,受骗款项高达近40万元。这些学生大多来自安庆师范学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现如今还未走出校园,他们每人就身背少则数千,多则上万的债务。

    “我们现在整天都坐在寝室里,根本就没有心思学习,也没心思出去找工作。本来是想给家里减轻负担的,现在反而因为自己的幼稚而增添了家庭的负担。”小玲告诉安庆晚报记者说,“我不敢告诉家人,只能用自己每月不多的生活费还一部分,再向同学们借钱还一点。可是这些钱,只能还一些逾期款,根本就还不了买手机的钱。”

    公司负责人:“如果再纠缠不放,就别怪我鱼死网破”

    10月30日上午,安庆晚报记者来到了位于学校东门的这家名为安庆市鑫海网络信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记者发现,这家公司现在大门紧闭,没有任何的办公人员。随后,记者在公司门口找到了一名鲍姓业务经理的名片,记者随即拨通了这名业务经理的电话,但是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而公司另一名孙姓负责人的电话也一直无法接通。

    随后,安庆晚报记者又拨打了公司一名金姓负责人的手机。这名负责人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恶狠狠的告诉记者说:“我已经跟他们(学生)说好了给他们还钱,谁让你们又来找我的?如果你们再纠缠我不放,那就别怪我鱼死网破了。”随即便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公安部门: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随后,安庆晚报记者又来到了宜秀区公安分局。对于该案件,该局经侦大队的一名民警向记者出具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该民警告诉记者说,“根据审查,我们认为该案没有犯罪事实,所以我们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如果他们不服这一决定,可以申请复议。”

    律师:学生应通过相关部门维权,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此,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的张金金律师表示,目前不少购物网站开通了分期付款业务,有的是同银行合作,银行先将货款支付给商家,消费者分期向银行偿还贷款;有的是购物网站以自有资金开展此业务,消费者分期向商家支付货款。由于分期付款对消费者的社会资信有一定要求,学生无疑是最合适对象之一。同时,学生社会经验少,识别能力差,有些违法分子注册类似的网络电子商务公司,看上去非常正规,实际上以小利益诱骗学生,借用学生的名义,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向购物网站购买商品转售获利,成功后卷款潜逃。

    学生同网络电子商务公司都签订了合同,一般认为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网络电子商务公司以骗取网购商品转售获利为成立目的,主观上也就具备了刑事犯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结合客观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建议受骗学生通过学校方面联络统计所有上当学生,与公安机关沟通,积极维权。同时,相关网购商品都是以学生自己的名义购买的,如果不还款,会影响到学生的资信,影响将来贷款按揭,还可能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美国女巫小镇,有座原汁原味的中国徽派建筑[组图]

下一篇:安庆住房公积金三大办法落地 公积金使用范围更广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