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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不能随意签 小编带你看清14个细节

2015-12-26 11:40:28 · 395次浏览

装修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它既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来,不要忽略了那些重要的细节问题,要是“糊里糊涂”的就把合同签了的话,到时候吃亏的就是自己了。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装修合同的知识。

 签订装修合同应该注意的14个细节

     一、审核装修公司资质远离装修游击队

     在签订装修合同之前,业主首先应该对装修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核。一个从事装修行业的正规企业必须拥有营业执照,并且在其营业执照的“主营”和“附营”项目中,标注有“装饰工程”“家庭装修”等经营项目。此外,业主还需要审核装修公司的施工资质。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挑选装修公司时没必要对其资质档次做过高要求,选择那些具备相关资质的装修公司就可以,因为装修公司资质档次的高低并不能完全代表其施工水平。

     二、确定承包方式

     这种承包方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清包与不包的内容;双方的权责清楚,避免内容遗漏,权责不明而引发纠纷。

     三、明确化预算

     施工预算项目是否齐全;每个项目的材料是否写明材质、等级、品牌、计量方法;合同中应当明确竣工后的决算按实计算;消费者应当主动提出使用在行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合同语句清晰、明确、无歧义。

     四、保存详细的设计样图

     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五、敲定施工工期

     在装修合同中应该对施工工期做详细约定,以便按时收房。

     六、增减项目不马虎

     在家庭居室装饰中,装饰内容、材料变化是常有的事,因此台同中不存在“一口价”和“闭口合同”,因此要事先讲清楚;要签订补充协议,防止口说无凭。允许通常材料变化,其费用浮动在10%左右,工程结束时工程总价上下浮动一般不超过15%。开工、竣工日期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在合同中必须写明,并严格遵守,因为它涉及违约责任的认定。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增减项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则需对此做出详细规定。

     七、合同条款须细化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家装市场都有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一些消费者往往因这些合同文本很正规,便不关注其条款细节,匆忙签字。殊不知,这样的合同文本也容易被装修公司设下陷阱。例如,装修公司会剔除其中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模糊其应履行的义务。业主与其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后,一旦装修工程出现问题,很难维权。因此,要求装修公司细化合同条款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八、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须详细说明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是涉及装饰质量和工程款项的重大问题。所以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清包工都应在台同附件的材料清单上详细写上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在甲方供的料单上还应明确写上材料送达地点和时间。

     九、水、电改造收费要弄清

     如果商家签订合同时,以水、电改造需按照实际发生量计费,而不计入装修预算,并且不向消费者明示材料和工程单位价格,这方面一定要注意,明确收费才能避免待施工后随意要价。

     十、保修条款不可少(房屋装修)

     电器可保修,房屋装修也不例外。因此事先必须约定保修条款,并在装修工程验收之后,一定要保留《工程保修单》。不少公司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十一、付款方式事先定

     装修款如何支付,这也必须事先约定。据了解,在一些内地城市的装修合同中规定,装修合同一经签订,消费者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之后,消费者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专家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消费者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0%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修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应把首付压到30%,而其余的则按工程进度支付。

     十二、验收后再结算余款

     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会找种种理由要求消费者提前支付余款,对此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等到装修验收后再结算余款。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及时要求装修公司维修或重做。

     十三、合同签订要合法

     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十四、装修污染要重视

     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的4大要点

     一、签合同时注意约定预算与结算浮动比例

     范例: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预算5%。

     专家点评:一些不规范的装饰公司往往以低廉的报价吸引市民,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层层加码,导致装修费用“低开高走”,严重超标。其中猫腻就在于,装饰公司在报价中少算工程量、少算材料支出,或者故意漏报必需的项目,如少算电位数量等。等到进入施工阶段中,这些少算的部分不断浮出水面,业主也只好乖乖地掏钱。而事实上,这些隐藏项目通过专业的测算是完全可以在施工前计算得到,并非是不可控因素。所以,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低开高走”蒙骗消费者,在签合同时不要忘了约定有关预算与结算的浮动比例。

     二、签合同时要明确验收的具体事宜

     范例: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通不过的,甲方(业主)有权拒收,乙方(装饰公司)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专家点评:有消费者投诉,工程还没有结束,就出现了墙砖脱落、木地板发霉的现象,装饰公司却以材料不合格或业主保护不当为由拒绝返工。其实,未经业主验收且未投入使用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装饰公司承担责任,并且业主有权拒绝验收。为了防止装饰公司以材料不合格为由推卸责任,市民还可以在材料交接环节使用《材料交接单》,在材料使用前交由装饰公司验收,并进行详细记录。《材料交接单》可将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一一登记,日后验收通不过,市民可凭借《装修合同》和《材料交接单》要求装饰公司返工或赔偿。

     三、合同内要具体约定质量责任归属

     范例:由于乙方(装饰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专家点评: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装修过程中,业主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处于劣势,尤其当出现纠纷时,装饰公司用各种借口要求业主承担部分费用。事实上,按照标准合同的规定,这些费用应由装饰公司承担。为了逃避责任,这一条被许多不良装饰公司故意漏掉,在发生质量问题时,以材料不合格等借口拒绝返工,更拒绝承担相关费用。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民完全可以把这一条款作为“工程质量和验收”部分的重要条款加入其中。并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约定更加具体的补充条款。

     四、业主如何监督合同签订确定的材料是否被应用?

     业主在审定报价时应要求装修公司列明每个装修位置的尺寸、用料、做法、单价、工艺标准及价钱。 而材料则要列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用料的多寡、价钱,并要求装修公司提供样板,由业主保留样板,以便在装修过程中进行核对。因为同样的材料,但产品的质量和价钱就会有很大的差别,如好的防水涂料要三四百元一桶,而许多杂牌防水涂料仅需几十元一桶。因此业主要时常关注装修进度,时刻注意装修公司是否应 用了双方确认的指定材料。

     对于所用材料必须保留好相关的发票、收据,以便在出现争议时成为证据。在签订合同时,以下描述要消除:如“你不用×××材料,出了问题我们不负责任”等。业主应问清楚装修公司为什么要用指定材料,了解产品质量是否有很大差别。较常见的例子是: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谎称货已用完,用应急为由以次充好,从中赚取差价,业主应提高警惕。实际上,装修的监督工作非常繁杂,很多业主是不胜负荷的,专家因此建议业主最好聘请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助,这样会使自己的装修过程变得省心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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