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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克拉玛依装修可提公积金,还贷延迟到70岁

2015-12-29 10:48:37 · 578次浏览

12月1日起,我市率先推出了新的公积金政策,除放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外,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及还款年限。新政自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年以来,我市公积金再一次放宽了提取条件。

    编者按:

    12月1日起,我市率先推出了新的公积金政策,除放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外,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及还款年限。新政自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年以来,我市公积金再一次放宽了提取条件。

    政策1

    装修、缴物业费可提

    ●用于支付物业费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物业管理费发票金额

    ●用于支付装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

    克拉玛依日报 讯(记者 刘玉洁 通讯员 逄玉娥)继无房人群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且提取手续简化之后,12月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发布了通知,将装修和物业费支付也纳入到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内。

    该通知规定,我市自12月1日起,对正常缴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和装修自住住房。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以及自治区住建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据悉,按照新规,用于支付物业费的,缴存人可凭自住住房权属证明和上一年度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发票,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物业管理费发票金额;用于支付装修自住住房,购房时间满15年(含)且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大于5万元,缴存人可凭《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装修合同》提取一次产权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

    政策2

    贷款及还款年限延长

    克拉玛依日报 讯(记者 刘玉洁 通讯员 黄紫剑)我市个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由原来的20年延长至30年,贷款偿还期限由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此项政策已于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以25岁单身男职工为例,如果月缴存金额为1500元,按照过去贷款年限上限20年计算,他的贷款额上限为25.2万元,延长年限至30年后,贷款上限为37.8万元,较之前贷款额度提升了50%。

    再如,一位50岁单身男职工贷款27万元,其月缴存公积金为1500元,按过去还款年限至法定退休年龄计算,他的还款年限为10年,月还款额为2638.41元;调整后延长至退休后5年,还款年限为15年,月还款额仅需1897.21元,月还款金额下降幅度达到28%。

    “该项政策的调整,能有效降低刚性需求职工的购房成本,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进一步改善了缴存职工居住条件,切实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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