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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业主验房需先交三个月物业费 如此霸道谁能比

2016-01-08 11:05:20 · 6590次浏览

要上楼看房?先交三个月物业费!近日,位于季华六路的天丰国际迎来交楼,却向业主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更令业主不解的是,该楼盘的物业费计费日期竟是从收到收楼通知书后开始。“楼都还没收,为什么要先交物业费?开发商这是霸王条款!”忿忿不平的业主李先生向本报报了料。对此律师提醒,业主收楼前,所产生管理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

想看房?先交三个月物业费

2014年8月,李先生在天丰国际买入一套89㎡小三房,原定于去年9月30日收楼,结果因楼盘配套设施待完善的缘故延迟至12月初。起初李先生和业主们对延期交房并不在意,但兴冲冲到达物业处准备收楼时,却被告知“需先预交三个月的物业费方可上楼验房”。

“为什么要先交物业费才能看房?之前也没收到任何通知啊。”李先生和业主们为此仔细查阅了购房时签下的购房合同、物业合同以及刚到手的收楼通知书,均未见到“预交物业费方可看楼”的相关说明,只在物业公司贴出的收楼流程表上有所提及。

但面对业主们的抗议,物业公司却坚称是开发商的规定,他们只负责执行。“公司的自动扣费系统还没完成,过年了又不好收数,才要求提前交的。再说费用不会重复收,你们也不吃亏啊。”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解释道。在物业公司一再坚持下,急于看房的业主们只能先交钱了事,岂料另一个问题接踵而至。

天丰国际楼盘现场

天丰国际楼盘现场。

业主拿到的收楼流程上写着要交了物管费才能收楼

业主拿到的收楼流程上写着要交了物管费才能收楼。

物管计费竟从接收楼通知书开始

“屋顶有几处空鼓,窗台和阳台有几处漏水,墙体挂网也有裸露在外的……”见到房子问题多多,李先生向物业要求整改完毕再收楼,但物业费收据上的计费日期却让他傻了眼。只见收据上写着的“计费起始日期”为2015年12月16日,正是业主们收到收楼通知书的时间。“法律规定物业费是从业主收楼后才开始计算的。物业要求提前交费我已经勉强接受了,但现在楼还没收就要开始计费,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李先生提出了质疑。

对此,天丰国际物业管理中心陈经理却表示,从业主接到收楼通知书开始缴交物业费并无问题。他解释称,楼盘已通过政府验收,证明不存在质量问题,达到收楼标准。物业费的计费是以整个楼盘达到收楼要求为准,而并非以单个业主是否签署了收楼书为准。其次,陈经理称物业公司与业主签署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也已经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做了相关约定。

“即便如此,我们也并未强制业主预交物业费啊!”陈经理表示,该楼盘也有业主在看房后交物业费的,物管公司并未拒绝。“针对业主在验房后发现的问题,我们会收集好提交开发商,由开发商进行整改。至于整改期间产生的物业费该由谁负责,业主也可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也会进行衡量。”

法律提醒:

业主收楼前,开发商应承担所产生管理费用

“这确实属于开发商的一种霸王管理。”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副主任郭华寿表示,业主遭遇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当时买房所签的物业合同上是否有相关条款约定和提示说明。“开发商、物业管理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可视为格式合同,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应充分提示与标注,不可排除自身的主要义务,更不可无端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以致该条款无效。若上述合同中并未涉及预交管理费条款,事后也并未与业主充分沟通协商,涉嫌霸王管理,侵犯业主权利。”

在此案例中,郭华寿认为预交管理费不是大问题,但从收到通知书便开始计费就不合理了。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未收楼期间,当房子检验出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签。且在开发商整改完毕之前,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均由开发商承担。“许多业主在签署合同时较为疏忽,当遭遇霸王条款时又因费时费力而放弃起诉,导致霸王条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业主争取相应权利也比较难。”郭华寿表示,“不过即便如此,开发商的管理、品牌运营及口碑无疑会面临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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