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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一破旧危墙急需维修 无人买单陷两难

2016-01-11 11:33:51 · 2276次浏览

广州海珠区滨江东草芳社区居委会上月下旬进行安全排查,发现辖区内原属一倒闭企业的居民楼大院外墙墙体变形倾斜、风化、墙体开裂,危及住户及行人安全。因原业主化建集团已倒闭,滨江东草芳社区居委会称仍在做住户思想工作。

投诉人

广州海珠区滨江东草芳社区居委会书记毕彦琪等人员

为何事

居民楼大院外墙墙体变形倾斜、风化、墙体开裂,危及住户与行人安全,海珠区房管局在围墙上张贴三处“危险房屋”黄色标识牌,但墙内一些住户不愿出资或出不起维修费,改造费到底应由谁买单?

谁主管

广州海珠区滨江东街道办城管科

广州海珠区滨江东草芳社区居委会上月下旬进行安全排查,发现辖区内原属一倒闭企业的居民楼大院外墙墙体变形倾斜、风化、墙体开裂,危及住户及行人安全。但是,有关部门告知做危房鉴定和修缮需要花费,鉴于原业主方面———化建集团已经不存在,居委会只好与住户们协商修缮费用分摊。对此,有些居民告知自己生活困难,“拿不出钱来修围墙”。草芳社区居委会书记毕彦琪回应,滨江东街道办已出面请海珠区房管部门做危房鉴定,已经有修缮方案,正在找施工公司打价。不过,这笔修缮费用最终由谁买单?仍然没有明确答案。

广州海珠区一破旧危墙急需维修

草芳社区居委会:

宿舍楼围墙老化 撑不下去多久了

危险地带处在广州海珠区滨江东草芳横一巷2号。草芳社区居委会书记毕彦琪介绍,去年12月20日深圳滑坡事件发生之后,广州全市范围内开展危房清查工作,草芳社区居委会在排查中发现围墙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墙内是原化建集团的两栋宿舍楼,住户共有六七十户,而进出小巷的街坊人数相当多,安全问题堪忧。

现场看到,这段位于巷口处的围墙20多米长,墙体向小巷一侧倾侧明显,外墙批荡大面积剥落,地基下沉造成墙体开裂,巷口一侧5米范围之内,仅肉眼可见就有三处纵裂纹,墙内一楼住户东侧也出现凹陷变形。

“围墙用手轻轻一推,甚至会晃动。”经毕彦琪指点,透过墙皮剥落处看到,围墙内部是极为单薄的烧结空心砖墙体,承重与耐风化能力很差,却砌了3米多高,相比小巷其他路段仅约两米高的外墙,十分显眼。

“这段围墙啥时候建起来的?住在宿舍楼里的老化建集团的工人说不清楚。”毕彦琪说,有街坊告知两栋宿舍楼是上世纪80年代建的,甚至在宿舍楼建起之前这段围墙就存在,作为化建集团厂房外墙的一部分,宿舍楼建起之后这段围墙又被“利用”成为化建集团宿舍大院的围墙。街坊猜测围墙使用年限可能有四五十年了,“这样老化的墙体,历经日晒雨淋,撑不下去多久了,再不修缮真的要出事情了。”

滨江东街道办城管科:

已经在制订处置方案 找施工公司评估造价

“安全问题事关重大。”草芳社区居委会多次向滨江东街道办城管科反映问题,希望他们可以请区级房管部门对此处隐患进行排查,制订专业的处理方案。但是,街道办城管科回应,房屋鉴定会产生费用,首先要找到该房屋的原业主,由原业主出资找人做房屋鉴定。

由于围墙原业主———化建集团已经倒闭,应滨江东街道办要求,海珠区房管局1月6日同街道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初步鉴定。鉴定结论认定,目前围墙属于可控范围,不存在严重危险性,但出于保护与加固墙体考虑,建议把围墙的外皮铲除后,进行水泥沙批荡,在围墙旁边砌上辅助性的墙柱。

对此,滨江东街道办城管科工作人员林少平告知,城管科正在制订方案,已经找到施工公司到现场查看,评估造价。

某施工公司工程师梁雄说,看过现场后发现这堵墙建成时间较长,没什么粘贴力了,条件允许的话,最好把它拆了重建,“实在不行,真的要加柱子。柱子怎么加呢?不能单看外表,还要看里面。”

“全部推倒不现实,需要费用太多。”毕彦琪表示,他了解到最终方案可能是在外墙处砌上几根柱子,重新批荡并用金属网材料保护墙体,“费用应该不需要太多,几万元可以搞定。”

难题待解

围墙改造费应该谁买单?

草芳居委会称或以建宣传设施名义申请费用

鉴定问题已经解决了,改造方案有了,但费用问题令人头疼。“鉴定费用花不了多少钱,但修缮需要几万元,应该由谁出呢?”毕彦琪说,草芳居委会一直在做住户工作,但一些住户热情不高。

“我们是退休工人,哪里有钱维修啊?”住户陈先生说,化工集团很多年前已经倒闭,这堵危墙在住户搬来之前已经建好,住户们出不起钱,而且鉴定、修缮费用完全分摊,也不公平。另一名住户林先生接受采访时干脆告知:“这个围墙很安全,为什么要去修啊?”

“这显然是在开玩笑了。”毕彦琪称,现场鉴定检测显示,东侧围墙向巷道一侧倾斜约15度,海珠区房管局之后在围墙上张贴三处“危险房屋”黄色标识牌,街道办也在现场拉起警戒线,提醒街坊注意安全,“放任不管的话,出了问题,谁也担当不起。”

对此,广州海珠区滨江东街道办城管科工作人员林少平说,经了解该围墙原业主方———化建集团已经倒闭,两栋宿舍楼多年前经过房改,产权已经归属业主私有。“根据《广州市城镇私有危房修缮和改造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自住的私有危险房屋,修缮费用由房屋所有人负责,因此,围墙危房鉴定理应由宿舍楼内业主提出,鉴定、修缮费由业主分摊。”

林少平认为,鉴于围墙涉及的两栋居民楼内基本是产权私有的住户,由政府出资维修居民楼大院外墙的可能性不大,“很难想象这笔费用从哪个渠道去报销,相对于其他居民,也有失公平原则。”

毕彦琪表示,目前草芳居委会仍在做围墙内住户们的工作,部分住户可能存在生活困难问题,如失业或吃低保等,居委会也在考虑如何照顾这部分居民实际情况,“居委会也在讨论,能否将建好的外墙做成社区文化宣传栏,以建设宣传设施的名义申请费用,冲销部分困难居民的围墙修缮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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