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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购买”的荒地为何不能建房,荒地不能做宅基地?

2016-01-12 08:49:35 · 2511次浏览

安庆宿松县汇口镇程营村村名早年购买荒地,后转让给其子作宅基地,但建房得不到批准。村里没有多的规划宅基地可用,现成的荒地又不在规划内,就该问题镇政府正在配合村、组解决这一问题。

1月3日,家住宿松县汇口镇程营村的村民陈乐生反映:上世纪80年代,他在本村程营村购买了一块土地。他的子女现已长大成家,要单立门户。根据一户一宅政策,他想将这块土地转让给子女做宅基地,申请时,却遭到汇口镇国土所拒绝。

【村民反映】

早年购买荒地 如今建房得不到批准

据陈乐生介绍,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他在程营村购买了一块土地。“由于那块土地地势低洼,雨后积水,无法耕种。因此,一直闲置着。”

“随着儿子结婚、生子后,原来的一家三口变成了一家五口,住房条件也较为紧张。”陈乐生说,他准备将这块土地做宅基地,重新盖房,改善家庭居住条件。“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申请却遭到了宿松县国土资源局汇口所的拒绝。”

陈乐生还出示了一份关于这块“土地”的协议,其内容为:1983年同马江堤新修抢险,将程营村邹社组坝滨路北面耕地面积挖成废地,后变成荒地,无人过问。1986年,陈乐生、陈红武、陈绍华、陈绍兴四人与组长陈红文协商,将这块土地转让给他们四人,转让费一次性付给陈红文,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双方签订协议后,该土地的使用权与管理权属于他们四人。30多年来,这块荒地在每年春天被雨水淹没,种植各种作物无任何收成。现申请由陈乐生将这块荒地作为宅基地转让给陈玉祥。

该协议签订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由陈乐生和当时的组长陈红文签字证明,文中提到的陈玉祥即为陈乐生的儿子。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陈乐生向记者出示了两本户口簿。记者看到,两本户口簿户主的姓名分别是陈乐生和陈玉祥。

陈乐生说:“我孩子今年26岁,已成家,如今和我分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那块地又是我家的荒地,为什么就不能建房呢?”

【汇口镇国土所】

只有符合“两个条件” 就会受理

据现场查看,这块土地地势明显低于旁边公路,两处高度相差3米左右,地上已被挖了不少坑洞。据陈乐生介绍,这些坑洞是为了建房准备的。“由于汇口镇国土所迟迟不予批准,一直停工。”

宿松县国土资源局汇口所所长洪庆丰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陈乐生反映的“申请宅基地”一事,他们曾现场进行过勘查,发现该处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不予受理。“只有符合‘一户一宅’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两个条件,我们就会受理。”

洪庆丰表示,汇口镇国土所无权给村民安排宅基地,但可以协助村、组共同协商此事,并现场勘查所选土地是否符合规划。

当日上午10时许,洪庆丰、程营村黄姓村支书、程营村原邹社组组长陈红文、以及陈乐生4人来到程营村邹社组共同协商此事。黄姓村支书称,经过现场勘查,村组暂时没有多余的土地给陈乐生家做宅基地。洪庆丰表示,村里没有多余的土地,镇国土所对此也没有任何办法。

【汇口镇政府】

积极配合村、组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陈乐生对此次协商结果并不满意。他说:“我的那块地是荒地,留在那里也是浪费,为何就不能好好地利用起来呢?”

1月6日,陈乐生反映“经过进一步的协商,目前村委会同意我用那块荒地做宅基地,但汇口镇国土所仍以‘不符合规划’为由,不予批准。现在家里5口人挤在一起居住,很不方便。不知道这件事何时才能得到解决。”

1月8日下午,汇口镇一名吴姓党委副书记在得知此事后表示,他们在了解此事后,十分重视。“我们将积极配合村、组,尽快解决陈乐生家宅基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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