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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房产证 不必再花中介费

2016-02-16 14:56:40 · 10848次浏览

“为优化沈阳房地产市场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决定对商品房转移登记程序做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房产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程序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从2月15日起,商品房转移登记由开发企业(金融机构)与购房人共同到场办理调整为购房人单方申请办理。随沈阳装修网小编去了解下相关信息。

购房人申请房屋登记不再受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时间制约

2月15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从当天开始,沈阳开始实行购房人单方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也就是说,市民可自行办房证,不必再花中介费。

不得强制购房人找中介代办

实行“单方申请”后,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决定何时申请房屋登记,不再受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时间的制约。据介绍,今后房屋登记部门将缩短商品房登记办证工作时限,有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实行即时办结。

据了解,过去,一些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交一笔房证代办费,再由开发商找中介代办,这样开发商省心省力。今后,配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是开发企业的基本义务,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后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购房人办证。任何开发企业、金融机构不得强制购房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房证等相关手续。据介绍,以往找中介办房证,中介费少则三五百多则千元,以后这笔钱可以省下来了。

询问笔录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据了解,今后房屋登记部门在受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将就相关事项询问购房人并作《询问笔录》,不再询问开发企业及金融机构。在询问时,除了问房屋基本信息外,还会询问是否取得《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以及所申请登记的房屋是否为单独所有。

房产部门要求,购房人回答问题时应当对自己回答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作虚假陈述,否则由被询问人承担法律责任。

自行办证需要这些材料

登记申请书

购房人身份证明

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

契税完税凭证

维修资金收据

其他必要材料

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房屋已贷款的)

开发企业在办理完房屋初始登记后,应当及时将盖有企业印鉴的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初始登记证明提供给购房人;金融机构应当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提供给购房人。

已贷款的房屋,商品房登记办证时,无需抵押权人提出登记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办结的同时,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自动转为正式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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