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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积金政策变化多 去年发放贷款68.87亿

2016-02-23 11:33:11 · 1465次浏览

近日,乌鲁木齐装修网编辑从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5年乌鲁木齐公积金运行情况报告已经出炉:2015年度,全市贷款发放额为68.87亿元,共发放25590户。历年累计向155062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5.41亿元。

五次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2015年,央行连续降息5次,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利率也经历了5次下调,其中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015年年初的4.25%降低到了目前的3.25%,堪称史上最低。从今年1月开始,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已能够直接享受降息所带来的福利。

按照贷款金额50万元,贷款30年计算,调整前每月还款额为2245.22元,调整后每月还款额为2176.03 元,利率下调后每月还贷款减少69.19元,贷款总利息将减少24908.40元。

贷款最高额度提高

2015年4月,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有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并且职工首次贷款购买住房或首次贷款本息全部归还后再次贷款,可按首套住房办理,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达到总房价50%的限制和利率上浮10%的规定。

另外,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虽首贷未还清,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但两次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本人最高贷款额度。

首付比例降低为二成

2015年4月,乌鲁木齐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最初重大调整。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并已经取消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达到总房价50%的限制和利率上浮10%的规定。

目前,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为:首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首付比例均为购房总价的20%。

异地贷款全面铺开

2015年4月乌鲁木齐恢复职工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目前只要在乌鲁木齐市正常缴存公积金,在其他地方购买住房,一样允许在我市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乌鲁木齐方面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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