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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将临 无锡某施工队不植树造林反毁绿

2016-03-07 17:14:35 · 2156次浏览

依据《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所变更或者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面积每平 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锡城管执法大队:若是施工时必须要占用绿地的,应该到市政园林部门办理临时占用许可证,不能为一己之利擅自毁绿。

植树节就要来临,当全社会都在植树造林、宣传爱绿护绿的时候,依然有人“顶风作案”,毁坏绿化。无锡装修网小编获悉,昨天,梁溪区原北塘城管执法大队就处理了一桩毁 绿案件:位于石澄路刘谭实验学校门口的一片绿化带被一家施工单位严重破坏。城管部门提醒,确需占用绿化带,应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按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处以 相应罚款。

在执法现场,学校门口靠近河道近五十平方米的绿化带都被摧毁。附近的绿化养护人员杨师傅反映,“施工人员直接将挖掘机开进绿化带,把绿地完全碾平了,挖出的土就堆放在绿化带和马路上,给往来行人也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他在挖掘机开进绿化带之前就进行了阻止,并询问对方有无相关绿化部门 的审批手续,然而对方并未理睬,当听到杨先生打电话联系城管部门时,才匆匆离开了现场,留下满目疮痍的绿化带。

“一棵香樟树、一棵法国梧桐、三棵海桐球都被野蛮推倒,旁边三四十平方米的草坪也被碾坏了。”杨师傅惋惜地说。经执法人员调查得知,该处施工是 河道工程,正要进行驳岸处理。在联系到施工单位负责人后,对方表示开挖机是工程需要,因为“从别的地方更不好下去,绿化还要多”,但他也承认由于工作的疏 忽和绿化意识的淡薄,没有到相关部门进行任何的手续审批。对于毁绿行为,施工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并对被破坏的绿化带及时进行修复。

据城管部门介绍,依据《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所变更或者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面积每平 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既然有处罚标准,为何毁绿行为时有发生?无锡城管执法大队机动中队队员表示,一方面,部分市民爱绿、护绿意识不强,况且大部分毁绿行为皆因一己之利,另一方面,毁绿事件具有隐蔽性,许多事件发生在夜晚,且存在取证难、查处难的 问题。

“若是施工时必须要占用绿地的,应该到市政园林部门办理临时占用许可证”,无锡城管执法大队机动中队队员提醒,施工以后及时跟相关养护单位联系,若有绿化被损毁,要采 取补救措施;如果是工程抢修,可以先进行施工,但48小时之内也必须补办临时占用许可证,否则一经发现同样予以处罚。同时,城管执法部门也呼吁市民,应自 觉爱护绿化园林设施、植被,若发现有损毁行为要及时与城管执法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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