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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发现学区调整 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诉讼被驳回

2016-03-10 14:08:00 · 2175次浏览

无锡南长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杨某诉称,所购房屋的学区最终调整了,致其为提高子女教育质量而购买房屋的目的落空,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开发商辩称,并未对外宣称所开发的楼盘为学区房,只是根据教育局对该楼盘的学区安排进行公示,学区安排发生变化并非开发商可控制,故要求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够赢在起跑线上,不惜重金购买学区房,近日,无锡装修网小编获悉一起学区房买卖纠纷事件。买房后发现学区调整,业主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近日,南长法院审结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判决驳回业主诉讼请求。

无锡学区房买卖合同纠纷

2013年7月,杨某与某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一套12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支付首付款30万余元。杨某诉称,所购房屋的学区最终调整了,致其为提高子女教育质量而购买房屋的目的落空,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开发商辩称,并未对外宣称所开发的楼盘为学区房,只是根据教育局对该楼盘的学区安排进行公示,学区安排发生变化并非开发商可控制,故要求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开发商在其售楼处发布学区公示,并附有区教育局对该小区的学区说明。2014年,开发商又公示区教育局所发布的新的学区说明。审理中,杨某表示对学区安排的信息都是通过售楼处的广告以及销售人员的介绍获得,没有通过其他途径查询或了解过相关学校的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房屋,合同的真正标的是房屋本身,杨某述称其为子女就学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动机并不能产生合同约束力,继续履行合同并不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最终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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