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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保证金迟迟不退还 重庆业主着急要维权

2016-03-11 12:16:54 · 3898次浏览

不少业主在装修的时候都被物业要求缴纳装修保证金,这本来是非常合理的。但是最近咱重庆的市民冯先生就反应,这都过去一年多了,物业却迟迟不肯退还自己之前缴纳的装修保证金。这可让冯先生伤透了脑筋,只好选择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咱重庆装一网的小编这就带大家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装修保证金在装修过后应该退还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最近家住重庆卧龙路的冯先生可是犯了难。去年3月份,冯先生装修房子,小区物业向他收取了2000元物业押金和360元除渣费。当时物业承诺,等冯先生房子装修完了就退装修押金。既然物业也承诺了,还有什么顾虑呢?跟咱重庆装一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时间的后续发展。

去年7月份,冯先生的房子装修完了,物业却说要装完了后3个月才退。后来,物业又说需装修完并开通了天然气后三个月才退装修押金,一直拖到今年1月18日,物业方面又说要很多相关程序要花很长时间才能退装修押金给我。物业承认退押金,但就是一直拖起不退耍赖。

冯先生提出三个问题

1.装修押金到底什么时候才退?

2.物业公司是否违规?

3.当时物业要求我们必须交除渣费,但是小区本身又没得除渣的地方,业主自己叫人除渣到小区外面,请问物业公司强行收取除渣费的行为合法吗?

一、政策情况

《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渝价〔1999〕398号)第十一条规定:为保障业主在装修房屋时,房屋主体结构和共用设备、设施不受损坏,装修队进场时应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的限额:住宅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非住宅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装修完毕,经验收房屋主体结构和共用设备、设施未受损坏,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必须如数退还;若有损坏,业主或装修队应负责赔偿。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应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清运,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清运,其清运费用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调查情况

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装修安全责任书》中明确:装修垃圾清运费4元/平方米。如未出现违规搭建和侵占公共用地及公共空间,破坏楼宇主体结构的情况,装修竣工通气入住使用90天后,物业公司如数全额退还装修保证金。

反映人装修完毕后,物业公司对房屋主体结构和共用设备、设施进行了验收,但还需业主楼下住户签字确认厕所、厨房无漏水后,物业公司才能退还装修保证金。由于楼下住户一直未予以签字,所以物业公司未退还装修保证金。因此,物业公司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三、处理情况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2月4日责成物业公司主动与反映人协商,按规定落实物业收费政策。随后,物业公司与反映人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了2016年春节后处理好装修保证金的一致意见。

这件事虽然是圆满解决了,但是咱重庆装一网的小编就有疑问了,难道业主们要回自己的装修保证金就这么困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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