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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市南区发布典型案例 “3·15”与您同行

2016-03-12 09:29:09 · 1551次浏览

开展“3·15”与您同行、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企业、消费比较试验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共治,共同维权。先后举办各类宣传活动50余次,参与人员1万余人,散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千余次。三是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防范。

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青岛装修网小编获悉,3月11日上午,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举办“开放日”活动,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联系,让群众走近、感知市场监管,搭建交流平台,倾听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中,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15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十大行政执法案例、2015年消费指数,介绍了2015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情况,现场为群众讲授识假辨假知识,群众代表观摩了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消费者权益日市南区开展3.15与您同行活动

发布了典型案例和消费指数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从中精心梳理消费热点、难点,总结了2015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让广大消费者从真实案例中获得消费知识和提示,提升消费者消费维权水平。发布十大执法案例,旨在促进商家依法经营、严格自律,提醒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进行举报。发布了服装鞋帽、美容美发、家居用品等八大类民生消费领域的消费指数情况,对受理的消费投诉进行数据分析,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

2015年市南区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2015年,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出市南特色,创新三高服务平台,推进消费维权三个转变,全年受理处置各类投诉举报64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万元,组织参加联合执法20次,查处消费侵权案件45件,罚没款30.54万元,努力营造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

搭建“三高”服务平台

一是搭建电子秤远程监控高效服务平台。在全市率先在中山路试点推行了“电子秤远程监控系统”,远程监控并记录电子秤使用和交易情况,第一时间锁定和查处短斤少两等欺客宰客问题,开辟便利维权新途径,中山路周边干海产品投诉数量下降近80%。二是搭建消费纠纷视频调处高速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率先创建大型商场超市“消费纠纷视频调处系统”,消费者通过下载安装视频终端可与市场监管所和商场进行三方视频通话,在线调处消费纠纷,有效降低了维权成本,为消费者投诉提供最大便利。三是搭建微信微博公众高质服务平台。创建“市南市场监管”、“中山惠民”、“香港中路惠民e网通”等微信、微博服务平台,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维权知识技巧、维权工作动态、消费警示提示、维权信息咨询等维权信息推送服务,并与区政府“微市南”和56个社区微信实行信息推送互动,参与企业达200余家,构建区覆盖全区的维权宣传微信群,共发布各类信息共800余条,接受消费咨询280余件,起到良好的宣传成效。

实现“三变”工作效果

一是变部门监管为企业自律。根治中山路周边业户欺客宰客的痼疾,积极引导100余家干海产品经营业户诚信经营,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使消费欺诈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变政府管理为社会共治。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3·15”与您同行、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企业、消费比较试验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共治,共同维权。先后举办各类宣传活动50余次,参与人员1万余人,散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千余次。三是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防范。大力开展大型商超投诉举报每月排名、点评和通报、典型案例宣讲、维权经验交流、重点企业约谈等警示引导活动,先后约谈重点企业28户次。

下一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地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努力营造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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