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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成投诉热点 违约金赔付缩水业主受累

2016-03-15 09:01:25 · 2910次浏览

过去一年,延期交房已经成为市民投诉的重点,不仅是一些小开发商的楼盘,一些大型外来开发企业,都存在延期交房的现象,甚至会出现部分烂尾项目。业内专家表示,政府对于开发商资金上的监管力度应该加大,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向开发商施压,提高开发商违约成本,开发商违约现象就会减少。

日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公布了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恶性上访事件的企业及相关房产项目,多个房产项目在列,其中李沧中央公园因为资金问题至今没有交房。而青岛装修网小编获悉,实际上,近来延期交房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上一大“痼疾”,成为市民投诉的重点。

青岛延期交房成投诉热点

资金出问题 新房延期交房

青岛五月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市城乡建设委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之一,该公司负责的李沧中央公园项目自去年6、7月份至今停工。“提起这个盘,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本来是买的学区房,现在别说孩子上学了,连交房都困难了。”李先生是李沧中央公园的业主,他说,已经多次跟开发商沟通,开发商答应春节前交房,现在都3月份了,房子依旧没有交到自己的手里。”

从投诉来电来看,过去一年,延期交房已经成为市民投诉的重点,尤其是一些小开发商的楼盘,都存在延期交房的现象,甚至会出现部分烂尾项目。李沧中央公园、国隆幸福城等项目都在列。“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一方面库存大房子不好卖,另一方面开发商融资渠道变窄,银行借贷收紧。房产市场优胜劣汰,快速整合,小开发商扛不住,就会出现资金问题,而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购房者本人。”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青岛本地很多开发商的日子都不好过。

大开发商同样延期

实际上,除了小开发商之外,一些大型外来开发企业也存在延期交房的问题,李沧区某盘就曾多次出现延期交房业主维权事件,一度升级为保安与业主“互殴”事件。外来企业延期交房现象并不是个案。

“小开发商会延期交房甚至烂尾,大开发商烂尾概率小,但是违约金给多给少又是另外一回事。”曾经参与追讨违约金的刘先生如是说,自己的追讨之路实在太艰辛。刘先生所购买的房子是城阳区王沙路的佳兆业水岸新都,购房时间是2013年12月,合同约定2015年11月30日交房,可是到了交房日期时,又被告知延后到2016年9月30日。

刘先生反映的项目开发商为佳兆业新都置业(青岛)有限公司。据刘先生反映,他们多次跟开发商协商。但是最终无果,开发商负责人甚至上演跳窗而逃的戏码。最后以公司处在“困难期”,无法正常交房为由,向业主搪塞。

违约金赔付缩水 业主受累

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有过延期交房污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同样被投诉用霸王条款侵害购房者权益,尤其是对于违约金赔付的问题。购买李沧区某楼盘的徐先生如是说:“当时我们违约金是按照万分之二现金加一年物业费的标准来赔付的,根本不是万分之五。”

徐先生说,按照合同开发商延期交房的120天,该获得34000元左右的赔偿,而实际上,他只拿到了11000元,然而对于房子大一些的业主,赔偿差额高达两三万元。

对于违约金赔付比例,开发商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一位项目负责人告诉如是说,开发商本身资金链出现问题,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事情,关于违约金赔付的比例,合同法当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有一个条款,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可以申请法院下调,一般高于实际损失的30%算作过分高于损失。所以有时下调赔付比例也是合法的。小编了解到,的确是有项目下调违约金赔付比例后,开发商与业主对簿公堂后最后胜诉的情况。

合同为大 监管部门需施压

对于延期交房,监管部门也感到很棘手,一方面政府层面上并没有强有力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唯一对开发商具有约束性的内容就是购房者手中的购房合同。另一方面开发商延期交房的问题涉及到很多部门,所以监管起来有一定难度。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目前主要是通过资金监管来对开发商进行约束,开发商首先交纳一部分资金作为工程保证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就可以启用这笔资金进行善后。

业内专家表示,政府对于开发商资金上的监管力度应该加大,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向开发商施压,提高开发商违约成本,开发商违约现象就会减少。同样,对于购房者来说,所有的说辞都要落实到合同上,一旦出现问题,理性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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