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石家庄业主买房被退还定金 开发商称已有业主付首付

2016-03-16 09:11:33 · 1784次浏览

业主交付定金,楼盘开发商本应感到高兴才对,但石家庄某楼盘开发商却将定金退还给业主成房子已有业主交付首付且没有房源,为此在某楼盘看中一套房子并已交付定金的杨女士感到很难理解,那么,针对此类情况严女士该怎么做?而开发商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她看中一套房源,并交付了10000元定金,签订了购房协议。正当她准备在约定时间内交首付时,售楼人员却通知她,所购买的房子,之前已经有业主交纳了首付,将退还她所交纳的定金。目前双方正在为此谈判,还没有达成最终结果。具体详情且随石家庄装修网小编一起来了解。

业主杨女士是3月上旬在广安云棠楼盘,看中了一套约110平米的房子。她于3月7日,在售楼部交纳了10000元的定金,并签订了购房协议。杨女士说,购房协议中,明确了该房子的楼牌号,付款方式以及首付金额。按照协议规定,她将在约定时间内,交纳约30万左右的首付。

正当杨女士筹备首付款期间,该楼盘售楼部人员的一个电话,打乱了她的规划。售楼顾问告诉她,她看中的那套房子,之前已经有业主付过首付了,因为工作中存在疏漏,导致将这套房子又错卖给了杨女士,因此需要退还杨女士之前所交纳的定金。

对此,杨女士感到很难理解。“我交定金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子居住,并不是为了得到之前的定金。”杨女士说,她退而求其次,向对方提出不退定金,而是另选购一套房源的要求,但是售楼部却称目前的房源紧张,很难满足杨女士的要求。

“对方的管理疏漏,导致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在交定金之前,对方没有准确的提示,所以过错不应该在我,而是对方违约在先。”她说,之后她多次去售楼部进行交涉,对方的态度始终是坚持退还之前所交的定金。杨女士说,最后售楼部负责人答应跟开发商负责人进行反映,然后商讨下一步。

14日下午,相关人员就此联系到了该楼盘售楼部一名姓万(音)的负责人。他介绍说,目前也正在跟上层反馈此事,等待进一步的结果,最终答复时间不会等太久,且力争能够有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询问该楼盘的证件目前是否齐全,对方说,现在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中,预计月底左右就能下来。

对于杨女士遭遇的情况,某律师事务所王润奇律师认为,如果房子五证齐全,符合交易标准,那么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该房子证件不全,特别是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其交易就不受法律保护,只能认定双方所签署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廉莙建议,如果杨女士对于售楼部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不认同,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或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来公正解决这一问题。

14日下午,杨女士反馈,对方给了一个解决方案,定金可以先不退,等四五月份,楼盘再次开盘时,可以对杨女士再次选购的房屋,从价格上给予一定优惠作为补偿。对此,杨女士初步同意,等下次开盘时再看具体情况。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9款工业风格装修案例 展现古朴个性时尚风

下一篇:石家庄楼市“火了” 竟现供需“两极分化” 成为焦点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