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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购房落户新政策 落户办理证明证件不能缺

2016-03-25 10:59:24 · 3762次浏览

青岛购房落户新政策落地以来,公安部门共收到900多份在西海岸新区的落户申请。根据相关政策,要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申请购房落户的新市民需要准备七份材料。青岛公安部门特别提醒,他们开具的准许迁入的相关证明有40天的期限,希望申请已经通过审批的新市民尽快办理。

距离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关于调整购房落户条件的通告》已经过去49天。青岛购房落户新政策落地以来,公安部门共收到900多份在西海岸新区的落户申请。青岛装修网小编获悉,截至目前,已有210多份申请获得批复。这也意味着,这210多户居民可以将户口迁入青岛西海岸新区。

这些申请主要来自哪里呢?

据统计,900多份落户申请中,700多份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东部、原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原胶南市辖区内只有200多份。

查阅资料发现,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包括凤凰岛旅游度假区、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前湾保税港区以及长江路商圈,还有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这些地区每年都吸引着不少原籍外地的优秀劳动者。

北至东三省和内蒙古,南至云贵川和两广地区的优秀人才为了让自己和家人在教育、医疗、社保方面都享有同等待遇,愿意将户口迁入青岛西海岸新区。

办理 重要证明证件一样不少

根据相关政策,要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申请购房落户的新市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要有《不动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稳定收入证明,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证明;

五、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退休的依法领取退休养老金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报手续,由公安机关呈报青岛市局审批。

六、产权人及随迁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配偶随迁的,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户籍地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本市工作状况证明;子女随迁的,需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达到结婚年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声明;成年子女需提供原户籍地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本市工作状况证明。

特别提醒 证明有40天期限抓紧办理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安部门开通了微信公众号“黄岛户政与出入境”,方便咨询办理户政业务,同时公布了相关咨询电话:

隐珠派出所:55586532;

珠海派出所 :55586551;

灵 山 卫 派 出 所 :55586593;

滨海派出所:55586710;

长江路派出所:66581518;

薛家岛派出所:66581558;

辛安派出所:66581638;

黄岛派出所:66581608;

红石崖派出所:66581688;

灵珠山派出所:66586178。

公安部门特别提醒,他们开具的准许迁入的相关证明有40天的期限,希望申请已经通过审批的新市民尽快办理,避免来回跑腿,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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