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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业主装修计划搁浅 五千元预定金分文不退

2016-04-06 10:09:04 · 12801次浏览

买房前,市民陶先生在阜城颍州南路的一家装饰公司预定了一套装修套餐。后因种种原因,房子没有按时交付,装修也只好作罢。几天前,陶先生前往装饰公司,索要所付的5千元预定金,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李先生说,自己并没有享受装饰公司的任何服务,这笔定金难道拿不回来了?对此,他表示很郁闷。

消费者:装饰公司拒退定金

40多岁的陶先生居住在阜城某小区3楼,平时和父母住在一起。考虑到老人生活方便,他想另外购置一套位于一层的新房。

后来,陶先生和妻子相中一家楼盘,交过房款后,来到阜城新开业的一家装修公司,名叫幸福家·1号整体家居体验馆,打算将房子交给该公司设计装修。

去年9月5日,确定装修套餐后,陶先生随即交纳预定金5千元钱。当时正值公司做优惠促销活动,工作人员赠送了他浴巾、夏被、微波炉三样赠品。

一个月后,陶先生意外发现楼盘突然停止施工,不能按时交房了。经再三考虑,他决定放弃购买这套房子,而先前的装修计划也只好搁置。

日前,陶先生带着收据来到装修公司,索要5千元预定金,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

“根本没有享受到这家装修公司的服务。”陶先生说,赠送的礼品可以原封不动退还,但对方分文不退这笔预定金,他表示无法理解。

商家:消费者单方毁约,定金不予退还

根据陶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了该项业务的具办人龙女士,对方对此事未作出任何解释。

4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幸福家·1号整体家居体验馆。该公司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称,优惠促销活动期间,陶先生交纳的这5千元现金既是定金,也是充值费用。因陶先生单方面原因造成无法装修,原则上该店不给予退还。

交纳定金时,双方签订了定金合同,合同上印有“温馨提示”。记者看到,提示内容包括,本次活动所有充值费用不退还、不找零。

该名负责人称,陶先生在定金合同上签字,说明装修公司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客户可以将这笔钱转让给他人进行消费。

律师: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

对于该名负责人的说法,记者向陶先生进行了求证。

陶先生说,当时他确实在合同上签字,但并未阅读上面的内容,也不清楚自己交纳的是充值费用。

“工作人员让签字,随手就签了。” 陶先生认为,装饰公司涉嫌使用了格式合同。

安徽松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认为,双方的合同关系在法律上已经成立。判断一种合同是否属于格式合同,关键在于是否有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商家有无履行告知义务。

装修公司在合同中明确提示“不退还充值费用”,而且李先生已经签字确认,可认为商家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或特别提醒义务。


王国提醒消费者,日常生活中要谨慎对待每一份需要签字的合同或协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如果陶先生对商家的解释有异议,可到工商或消协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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