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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面积误差超过3%可要求解约

2016-04-06 11:22:40 · 1106次浏览

近日,多位南阳龙祥世纪家园的业主反映,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需要补交房款才能入住。他们购买的房子面积多出7到10个平方米不等,需要补交房款,这让广大业主郁闷不已。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近日,南阳装修网小编获悉,多位南阳龙祥世纪家园的业主反映,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需要补交房款才能入住。收房本来是件开心事,不过购买位于城区龙祥路上龙祥世纪家园的购房者王先生却有点心烦,他预购新房“长胖”了8.51平方米,要补交2万余元才能入住。

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 交房时面积“长胖”了近10%

“上个月,我接到收房通知,房子的面积变大了很多。”昨日,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于2012年看上了位于龙祥路与信臣路交叉口北900米龙祥世纪家园一套约89.14平方米的房子,确定购房的当天就交了首笔购房款约12万元。2014年6月,他与开发商南阳市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龙祥世纪家园选房确认书,将剩余的10万余元购房款补齐。

今年初,王先生接到收房电话,告诉他新房面积增大,需要补交房款。到了现场,工作人员告知他实际面积是97.65平方米,“也没有出具文件,只在一张纸上随手写下了房间号、实际面积、各项费用等应交款项。”王先生的房子多了8.51平方米,与当初选房确认书上的误差近10%。

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 多出来的面积多在哪里

记者从多位业主处了解到,他们购买的房子面积多出7到10个平方米不等,需要补交房款,这让广大业主郁闷不已。

“我们也搞不懂这多出来的面积到底在哪里。”购房者韩先生说,他买房时自己所买的那栋已经开建,最开始开发商的宣传单上显示的面积是89平方米左右,而在最新的宣传单上,同样的户型面积已增加到了97.08平方米。

针对此事,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房产测绘本身就有很强的操作弹性,原因在于公摊面积。按照现行规定,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中,公摊包括大堂、公用门厅、走廊等,普通购房者很难搞清楚,甚至连专业的测绘机构进行的测算,有时也会出现误差。在交房时,如果是开发商自行测量的,业主有疑问的可以对面积不予确认;如果是房产部门进行测量、面积录入房产证的,就应按当初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多退少补。

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 面积误差超过3%的可要求退房

相关法律顾问毕律师说,购买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的处理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购买的小产权房,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另一种是开发商的网签备案合同,这种合同是制式合同,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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