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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管道被冻住导致污水回流 开发商:损失由业主承担

2016-04-14 09:00:57 · 3255次浏览

两年前,鞠女士想在城阳购一套养老的房子,经过多方考察和对比之后,她选择了该小区3期P组团159号楼3楼的一套二居室。2016年1月27日,青岛市民鞠女士想到装修后的房子一直没住过,总是不放心,便想到新家去看看。但是当她打开房门的一瞬间,一股臭味扑面而来,她循着刺鼻的味道来到了洗手间,眼前的情景让她顿时惊呆了。

买了新房子搬家入住本是件高兴的事情,但是青岛装修网小编获悉,鞠女士却遭遇了无比“心塞”的境况。她购买的新房还未入住就出现了污水管道倒流的现象,生活污水夹杂着粪便从坐便器外溢至整个房子,这不但让青岛市民鞠女士推迟了搬家的进程,更是让她前期费心费力的精心装修全部白费了!

小区未供暖管道被冻住 污水回流蔓延到整个房间

两年前,鞠女士想在城阳购一套养老的房子,经过多方考察和对比之后,她选择了该小区3期P组团159号楼3楼的一套二居室。购房时,置业顾问不但跟她描绘了周边自然环境的优美,更是对小区的建筑质量和物业管理拍了胸脯做保证。2015年3月份,该小区交房了,随后青岛市民鞠女士就对房子做了精心的装修,按照计划,她想在2016年前就搬到新房里去住。

然而随着冬天的来临,小区的供暖却毫无动静,在业主的多次询问之下,开发商告知他们由于入住率低,因此2015年冬天不能供暖了,得到这样的回复,鞠女士与其他业主虽然很失落,但也十分无奈。考虑到自己年纪大了,冬天怕冷,于是鞠女士的搬家计划就被耽搁了下来。

2016年1月27日,青岛市民鞠女士想到装修后的房子一直没住过,总是不放心,便想到新家去看看。但是当她打开房门的一瞬间,一股臭味扑面而来,她循着刺鼻的味道来到了洗手间,眼前的情景让她顿时惊呆了:粪便连同脏水从坐便器外溢出来,整个洗手间的地面全都积满粪水,十分恶心。看到这个情景,她第一时间联系了小区的物业,物业很快过来做了检查。原来是因为天气寒冷加上没有供暖,裸露在外面的下水管道和混水阀冻住了,因此楼上住户排放的污水就形成了回流,住在3楼的鞠女士家成了污水的“回流口”。

青岛市民李先生家刚装修的木地板因污水回流都拆了

鞠女士却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出现相同问题的住户有好几家。其中该小区的李先生也有同样的遭遇,李先生与鞠女士一样,都住在3楼,回流的粪水几乎将他家的所有地面全都浸泡了,甚至渗进了地板直至水泥层。考虑到如果不做处理,粪水会危及到楼下的天花板,青岛市民李先生就与物业一起将家里刚装修的所有木地板都拆了。对此李先生还专门找相关部门对损失做了鉴定,初步估计损失近4万元。

开发商称事情起因是“不可抗力事件” 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显而易见,鞠女士和李先生都因为这个问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这部分损失该由谁承担呢?

鞠女士带着一肚子的委屈去找物业解决问题,但是该小区的物业却并未给出正面答复,鞠女士告诉记者:“他们要么说不供热不是物业的问题,要么说责任人不在,总之一直在推诿、回避,没有采取积极的处理措施。”无奈之下,鞠女士与1月31日联系了该小区开发商总部客服,并说明了情况。这通电话很快就起到了作用,几天后,小区的物业找到鞠女士,承诺为鞠女士解决问题,并答应承担2000元的坐便器损失费。不过,他们要求鞠女士打电话到该小区开发商客服总部,告知总部问题已经解决。“我觉得只要他们能帮我解决问题就行了,不想节外生枝,于是就按照物业说的做了。”鞠女士说,“但没想到,接下来物业马上就变了脸色,不再帮我们解决问题了,对我们之前的诉求更是置若罔闻。”

业主求助主管部门 得到的却是开发商的“强硬回复”

开春之后,情况越来越严重,湿气上涨,墙体受损,鞠女士家里的部分家具也出现了损坏迹象,但任凭她如何求助,物业始终采取任何动作,当初承诺的赔偿也石沉大海。被逼无奈之下,鞠女士又联系了城阳区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在倾诉了自己的遭遇之后,城阳物业办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跟该小区的人沟通,帮助业主把问题解决。

有了上级主管部门的承诺,鞠女士与其他受害业主心里总算有了安慰,心想事情终于可以解决了,但没有想到的是,事情再次出现了逆转。

3月11日,该小区开发商和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给了受害业主一纸答复,“2016年1月22日、23日青岛遭遇了55年来不遇的‘极寒’天气......该‘极寒’天气在民事法律中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此对于本次‘极寒’天气导致的相关损失我公司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业主自行负责。”随后,记者致电该小区物业帮业主询问时间处理进展,得到的回复与这份通知内容相同,“不可抗力造成,由业主自行负责”。

专业法律顾问:降温不属于“不可抗力” 污水回流是房屋质量问题

达到这样的答复,鞠女士以及其他受害业主异常惊讶也非常愤怒,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回应。“今年冬天这么冷开发商难道不知道吗?在不供暖的情况下,管道很容易冻住,他们为什么不提前采取措施?”鞠女士说,因为这个事情,自己的搬家的进程一再推迟。业主们并不想用此事来讹诈开发商,只是想让开发商承担起本就该承担的责任。

开发商这所谓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说法是否合理呢?

随后,记者咨询了青岛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庄律师,他听到了业主的基本情况介绍之后表示:“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他表示,卓越集团提出的所谓“极寒”天气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事件”,气温的变化完全是可预见的,而且温度的变化都是在正常的范围内波动,因此这不能成为“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的理由。房屋在冬季出现这样的异常状况,完全可以归咎于房屋的建筑质量问题。

庄律师表示,业主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建议业主申请房屋质量鉴定报告,进一步认定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如此一来就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起诉讼,通过正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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