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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确立的30万㎡棚户区改造 将以货币化安置为主

2016-04-23 11:07:07 · 2512次浏览

从现在起,市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投资新建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安置用房,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将加大货币化安置的推行力度。今年我市确立的3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将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原则进行。

近日,无锡装修公司唐经理获悉,今年我市确立的3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将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实物安置为辅的原则进行,市住建局表示,在消化现有存量安置房源的基础上,引导被征收人通过市场途径购房,构建以市场化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安置体系。

无锡棚户区该改造力推货币化安置政策

“2000年,我市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已有400多万平方米的危旧房完成了改造。目前,危旧房改造的重点是低洼地区,居住环境差、房屋结构简易、安全隐患大、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非集中成片城市危房,以及集体土地的城中村。”市住建局住宅产业发展处负责人介绍,今年无锡市区确定的30万平方米危旧房改造主要集中在4个区,其中面积最大的梁溪区共有改造面积16万平方米,其次是惠山区7万平方米、滨湖区6万平方米和新吴区1万平方米。1—3月份,市区已完成改造7.62万平方米,完成任务的25.4%。

从现在起,市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投资新建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安置用房,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将加大货币化安置的推行力度。

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今年起各区可搭建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平台,协调组织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将可售房源纳入棚改安置房源库,供被征收居民选择。

对被征收居民选择货币化补偿、不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一次性增加10%的补贴;

对被征收居民选择货币化补偿、在优惠房源库以外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一次性增加10%的补贴,同时增加5%的优惠购房补贴;

对被征收居民选择货币化补偿、在优惠房源库里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一次性增加10%的补贴,同时增加5%的优惠购房补贴,房地产企业再给予5%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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