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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5月4日起东莞市民可提取物管费和装修公积金

2016-04-28 16:36:02 · 2842次浏览

东莞装修网系小编今日得知消息,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新福利: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今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通知》,自2016年5月4日起,东莞市新增物业管理费提取和装修提取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其中使用公积金装修最多可以提取10万元。重新开启的福利将进一步减轻居民生活负担。


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新福利: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今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新增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5月4日起,东莞市新增物业管理费提取和装修提取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其中使用公积金装修最多可以提取10万元。

好消息!5月4日起东莞市民可提取物管费和装修公积金

物业管理费提取每月上限不超1500元

《通知》内容显示,此次新增加的福利共有两部分:

一是物业管理费提取。职工每月可提取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30%且上限不超1500元,可自2015年3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起计提。通过自助渠道办理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临柜办理的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二是装修提取。职工可一次性提取当前职工账户余额的65%且上限不超过10万元作为装修补充资金。装修提取每位职工只能办理一次。

此外,提取不仅仅限于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本人。《通知》显示,凡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即可提出申请,夫妻双方符合条件的还可分别申请。

东莞市民可携带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职工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进行办理。可以申请开通自助服务后,通过手机短信、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办理;或持所需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重新开启福利将进一步减轻居民生活负担

据记者了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科科长姚治生今年初曾表示,我市曾探索试行过公积金装修贷款,但试行阶段发现一年该业务数量仅几笔,并不普遍,另一方面,东莞去年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修改的一个出发点就是要回归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而国家条例里没有装修贷款这一项,因此东莞也取消了公积金装修贷款。这次重新开启这项福利,将进一步减轻居民生活负担,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我市2015年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96.51万笔64.02亿元。在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4.8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7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55%,租赁住房占4.6%,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5.11%,其中离休和退休提取占4.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含本市户籍失业提取)占4.3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含外市户籍离职提取)占25.17%,其他占0.79%。

链接:

一、办理方式自助服务

职工阅读并接受《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个人业务)全部条款,并申请开通自助服务后,即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办理。

1、短信办理

⑴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⑵物业管理费提取编辑短信内容“WYGLFTQ”,装修提取编辑短信内容“ZXTQ”,发送号码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类”-“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指南”和“装修提取业务指南”查询。

⑶短信通知业务是否受理。

⑷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⑴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⑵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

⑶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临柜办理

职工持所需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二、服务网点

物业管理费提取和装修提取均委托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受理,受委托银行具体服务网点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dggjj.cn/)查询。

东莞装修网小编认为,这一福利的下发,对提高东莞市民的生活水平有很大的帮助,东莞市民的生活负担也将相应的减轻一些,有利于东莞市民走向更好质量的生活。同时也有利于推动东莞市房产的去库存,市民买房的愿望也能够进一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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