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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投入40万门面却无法经营 业主房客互告上法院

2016-05-03 10:28:46 · 2019次浏览

租下了一个便宜门面,本以为自己捡到了一个大便宜,却白白投入了40万元的装修款。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咱们重庆业主王女士的身上。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呢?原来是她所租下的房间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这40万就这么白白扔了?来跟咱重庆装修网的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重庆渝中区大黄路上400多平方米的门面,月租金只要一万元,市民王女士原本以为捡了大便宜,打算租下来开茶楼,结果投入40多万后,装修到一半才发现,自己租来的门面根本无法通过消防验收,她找到房东想退租金并赔偿装修费用,但却被拒绝了。来跟咱重庆装修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位置好租金还优惠

47岁的王女士回忆,去年6月16日,她经过朋友介绍,以每个月1万元租金租用了渝中区大黄路78号的平街一楼部分门面和负一楼门面来开茶楼。门面面积为435平方米,租金一个月一万元。这在王女士看来,价格算相当实惠的了。

“我当时就给房东说了,我租下来是为了开茶楼,杨老板表示,没得问题,消防这些啥子都达标。”王女士说,考虑到门面租金和位置都符合预期要求,觉得满意就签订了租凭合同,交了三万元押金。

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

为了赶在国庆节开业,王女士紧锣密鼓地开始门面装修。请装修公司和园林单位设计,然后工人入场。隔房间、打孔、加装楼梯……到8月底的时候,光装修就已经投入了将近40万元。

但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8月底,她被消防部门告知,这个门面因为安全出口只有一个,而且还有一些其他原因,不能用于经营茶楼。

重庆装修网的小编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上看到,上面写明,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78号无法提供该楼层所在建筑的桂花及消防审核、验收相关手续。

双方都把对方告上法院

让王女士很郁闷的是,要是这个门面无法经营茶楼,那她投入的40多万元该怎么办?王女士说,在签租赁合同时,房东杨女士表明这个门面符合开茶楼的消防要求,“而且,我们在合同上也写明了,门面是用来经营茶楼。”

王女士认为,现在由于安全门个数和其他原因消防不过关,这与合同里的说法冲突,房东杨女士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除了退还门面租金外,房东还应把装修投入的资金赔偿给我。”

30日上午,重庆装修网的小编联系上房东杨女士。杨女士表示,王女士因为还欠着半年的门面租金未缴付,她已经起诉了对方,至于其他问题,不愿多说,挂断了电话。目前,双方因为门面租金和装修损失等问题,已经将对方告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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