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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小区新鲜事:小区内建私人收费停车场合理吗?

2016-05-05 10:19:22 · 1760次浏览

近日,咱合肥装修网的小编得到消息成称,省立医院附近的一宿舍区内,十几户居民自发在空地上开辟了停车场,每天轮流值班对外收取停车费。不少居民质疑,这样真的合理吗?为什么没有有关部门过来管管呢?咱合肥装修网的小编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这个小区。

合肥装修网的小编昨天调查走访发现,该停车场已经存在三四年了,收费标准还挺高。小区业主此类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一起来看看。

收费标准赶超高档商场 上不封顶

该小区与省立医院仅百米之隔,小区门口有一块非常显眼的红色招牌,写着“停车”字样。昨天下午,合肥装修网的小编驱车前往现场进行了探访。

“停不停车?院子里能停。”刚到小区门口,一位拿着牌子的老人便上前询问。小编表示需要停车,老人立马招呼小编道,“进来吧,你还真幸运,正好还剩一个车位。”

“先付10块钱,能停两小时。超时的话,取车时再补。接下来每小时10块钱,超过10分钟,也得按照一小时来计费。”小编下车时,老人先收取了停车费,同时拿着小本子记录了车辆信息。

“这个收费标准是不是太高了?附近商场最贵也才每小时5块钱呀。”面对合肥装修网的小编的质疑,老人回答称,“来这边停车的大多数都是去省立医院看病或者在附近逛街的,我这是最近的停车位。10块钱一小时是不便宜,但总比停在路边好吧。停在路边如果被发现,就是200块的罚款,车还可能直接被交警拖走。”

交谈中,老人并不避讳自己的收费标准,称每天停车位供不应求。

空地被隔成“停车场” 十几户业主轮流值班

合肥装修网的小编随后在小区里转了几圈,发现几栋楼中间的空地全都被分隔成收费停车位。以3号楼院子为例,大约可以停12辆车,以每天10小时收费时间来计算,一天的收入就超过千元。

对于小编算的这笔账,现场另一位指挥停车的大爷称,“这个收入也不是每天都有的呀。”据其透露,十几户业主一起在3号院收费,大家轮流值班,当天收入归值班人所有,“所以每户一个月也就轮到3次而已。”

那么,到底哪些人参与了这个收费?“只要是这里的业主都可以参与。”大爷告诉合肥装修网的小编,最终参与进来的主要是退休的老年人,“年轻人白天都要上班,没有时间值这个班。”

大爷还透露,“主要是白天收费,7点钟左右开始。晚上停,早上7点之前走,就没事。”

小区有物业公司 社居委坦陈管不了

小区居民自发组团在小区内对外收停车费,相关部门知情吗?小编首先联系到了辖区红旗社居委。该社居委一负责人称,他们与小区收费人员沟通过,打算制止这样的行为,但是没有效果。

该负责人表示,涉事小区有物业公司,“我们只有协调的能力,也没有执法权。他们执意要这样做,我们也管不了。”

根据红旗社居委介绍,负责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在3号楼就有办公地点。但是,截至合肥装修网的小编发稿时,一直没有联系上物业公司。

这是黑收费点 本身属非法

“按照这个描述,应该就是黑收费点。所以,我们不能说它这个定价是低还是高,本身它就是非法的。通过违法行为而收取的费用,无论是多少钱,都是不对的。”合肥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张卫东告诉合肥装修网的小编。

对于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合肥市针对不同的情况有着不同的界定。“主要分为公共停车场和小区两种。以小区为例,按照目前的标准,停车位是面向业主的,不能对外收费经营。小区停车位的收费也没有按次的,地面收费一般160元/月。如果是社会投资的停车场,价格由市场调节,完全放开,由投资方自己确定。对于政府投资的停车场,则是按照政府指导价。马路上的临时泊位,属城泊公司,又是另一个定价体系。”

张卫东表示:“小区产权是大家的,利用小区的场地私自收费,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外面的空地是公共资源,同样不能占用。”

“这不符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小区的公共用地是全体业主共有的。” 律师表示。

开放小区可收停车费 但应归全体业主

近年来也有不少观点认为,要解决停车难问题,可将小区以及单位的停车场开放出来,充分利用资源。然而,对于要不要收费、怎么收费以及收费归谁这些问题一直有争议。

如果小区开放了,停车费收入怎么分配呢?

合肥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地面停车位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收取的地面停车费,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在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支出、税费、管理利润后,应及时归入专项维修资金公共账户中。

社区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合肥业主论坛创始人在接受小编采访时认为,个别业主这样收费的确不合理。

“这个老旧宿舍区就是一个典型,按理说利用黄金地段小区内的空地作为停车场取得不薄收入后,应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首先补充房屋维修资金,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有物权及其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利用小区共有空地提供给不是本小区业主使用,依物权法76条,必须征得小区全体业主2/3同意。这是对外开放的首要前提。其次,停车场公开对社会挂牌收费更需要去有关部门登记,因为其经营范围已经超出小区红线。

合肥装修网的小编认为,该小区利用小区共有物权收停车费存在多年,小区业主自治组织没有建立起来是一个关键原因,没有一个有效的业主自我监督机制,难免公共利益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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