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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南宁某房产公司造假办预售证 真相到底如何?

2016-05-06 10:24:12 · 4115次浏览

南宁装修网小编看到最近网上流传关于南宁某房产公司造假办预售证的消息。目前针对此事,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规建部门回应称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涉事房地产公司方面称,此次事件是个人行为非公司行为,公司将全力配合调查、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近日,网上流传出一纸通报,直指一房产公司伪造材料取得了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南宁装修网多方核实了解到,该消息属实,该楼盘因伪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公章,已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住房部门也正在调查假预售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一经查实,将撤销该预售许可证。据估计,该企业将被拉入黑名单,想再办理预售许可证,将面临比较大的困难。

  1 网上消息

  一开发商

  伪造部门公章

  5月4日,一则《关于某公司伪造我局公章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情况的通报》的消息被拍摄成图片,在多个QQ群传播。记者注意到,该通报内容直指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伪造五象新区规划建设局的公章及科室负责人签名,还伪造了现场进度核验表等材料,在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住房局”)办理了项目4、5、6、7、9号楼的商品房预售证。

  该通报内容显示,五象新区规划建设局对于开发商伪造公章及签名一事进行了报警处理,并将该房产公司列入“黑名单”,停办该公司在五象新区规划建设局的一切审批手续。

  这是真的吗?此通报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网友相互转发求证,一时间成为关注热点。

  南宁市民苏先生5月3日刚刚看了该楼盘的房产,发现项目紧靠五象湖,景观比较好,而且楼盘的精装房价位跟其他楼盘相比,也较有优势。苏先生动了心,正打算出手时,朋友给他发了网上流传的这个通报,让苏先生惊出一身冷汗。

  2部门回应

  机关正在调查

  5月4日下午,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公开发文称,此前网上流传的通报内容系规划建设局内部的通报,文中涉及的事项,目前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正在调查处理。

  南宁装修网小编致电该房产公司项目售楼部,提及通报中涉及的4号楼的建设进度时,置业顾问闪烁其词,只称1号楼已经进入封顶阶段。记者表明身份,要求采访公司负责人后,该顾问称汇报后再回复小编。截至晚上10时小编发稿时,尚未接到该公司的回复。

  南宁装修网小编多方求证得知,该楼盘伪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公章,提交假材料一事数日前已经在主管部门内部进行了通报,部门证实确有其事,但事件的具体情况还不明确。

  知情者证实,公安机关和房屋主管部门已经展开调查,该开发商无论是伪造还是买卖国家公文公章,均涉嫌刑事犯罪。一旦公安部门确认其触犯刑法,行政部门会将调查结果移交给公安方面。由于开发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预售许可证,因此,该知情者认为,撤销预售许可证的可能性非常大。

  3 公司回应

  新进员工违规办证

  4日晚上近10时许,该房产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上,出现了一则《关于我司某项目人员违规办理预售证的情况说明》。该公告称“4-8号、9号楼进度尚未完全达到南宁当地的预售条件,项目开发报建部新进员工赵某某、吴某某在尚未向领导汇报情况下私自虚报了4-8号、9号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实地查看表》,违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说明还称这两名员工已经向公安部门自首,如实交待了有关情况,正等待有关部门处理,该说明中认为“此事是员工个人行为导致”。

  虽然开发商在说明中,承诺了“对此事负责到底”,但还是引起了购房者的质疑,市民何先生认为,这份说明像推出新员工来顶包,因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均是房地产企业的核心材料,新进员工怎能随意拿到?

  4 律师答疑

  已交首付的购房者可要求退款

  南宁装修网小编在住房局网站上看到,该项目4、5、6、7、9栋的预售情况显示,这5栋楼一共批准预售569套房,预售面积近7.9万平方米。根据此前该楼盘在媒体公开的宣传资料,该项目4月24日在会展中心开盘,推出98~260㎡的户型,均价超过9000元/㎡,开发商号称当日销售额为6亿元。小编从住房部门的系统平台上看到,截至5月4日晚上6时许,这5栋楼还没有正式签约和备案的显示,但有130套房状态显示为正在签约。

  该公司的房子还能不能买?一业内人士称,按照规定,一般是整个项目的工程投入达到了25%,才可以办理预售证。可目前,该项目显然是达不到这个进度,因此,他推测开发商提前预售可能是为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由于开发商采取了违法的手段,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再次申办预售许可证就受到了限制。因此,很有可能开发商要建好房后,才能售房。可如果开发商资金链出问题的话,又如何拿得出钱继续建设呢?因此,该人士认为,购房者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按照住房部门系统平台显示的信息,已经有130套房正在签约,这些购房者如果已经交付了定金或者首付款,还能退得回来吗?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唐建勇称,开发商用违法手段取得预售许可证,是无效的。因此,行政部门应当将其撤销。开发商在取得合法的预售许可证之前收取购房者的钱款也属于违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收取的钱款也应当退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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