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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既未备案还遭抵押 长沙业主竟然毫不知情

2016-05-07 09:43:16 · 1948次浏览

近日,长沙装修公司设计师了解到,雨花区裕华名苑小区200多户业主集体焦灼。据业主们介绍,开发商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如今,他们全款买房已有两年多,房子还是银行的抵押物,更让他们气愤的是,开发商至今未按规定到房产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房产证也见不到影。

长沙业主们反映情况后,昨日,当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组织业主、开发商进行协调,开发商承诺将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好备案手续及房产证。

买房 既未备案还遭抵押,业主不知情

裕华名苑小区位于黄土岭路和雨花路的交会处附近,大部分业主是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的在职或退休职工。家住该小区2栋的邱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设计院的大批职工团购了这里的房子,不少人在2012年支付了40%的房款,又先后在2013年或2014年支付了剩余的60%房款。

“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根本没跟我们说过有抵押这么一回事。”另一位业主戴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与开发商在2013年12月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明确写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及任何权利限制。”

由于买房两年多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前一段时间,业主们去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查询发现,两年多前,开发商在和他们完成纸质合同签订和网签后,并未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前往房产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正常购房程序未走完,这不仅直接影响房产证的办理,也让上述房产交易脱离了正常的监管范围。更让业主们意外的是,开发商在2013年5月为了贷款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邱先生说,他们查询发现,目前小区1、2、3栋共有200多套房子仍处于“被抵押”状态,但这些房子的业主都已全额付了房款。

开发商 承认部分房子被抵押在银行

昨日,业主代表来到开发商湖南省大鸿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讨要说法。记者见到了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朱先生。他说,他们公司在建设该小区的过程中,确实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并将整个项目的房子抵押在银行,“现在有一部分房子已经解押,有一部分房子还被抵押在银行?”那在业主购房时是否告知了业主抵押一事?朱先生声称不清楚情况。

昨日上午11时许,东塘街道办事处、东塘派出所组织业主、开发商等多方人员召开协调会。开发商股东并未到场,其办公室主任朱先生作为开发商方面的代表过来开会。业主代表们表达完诉求后,朱先生称,他们公司董事会商量决定,在今年9月30日之前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在2017年2月之前办理好房产证。

“本来应该30个工作日内办好的备案,已经拖了两年多,现在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拖四五个月?”对于对方的口头承诺,业主代表们担心其无法兑现。对此,朱先生不愿多说。街道办事处人员表示将进一步组织协调。

律师 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索赔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表示,在上述情况中,如果贷款抵押合同先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的,出售转让行为无效;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据上述规定进行索赔。在必要的情况下,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还可要求开发商支付未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

尹兰英律师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对购买房屋的权属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必要时应向房管部门查询,以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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