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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王女士遭遇快递电磁炉损坏 却被告知索赔难

2016-05-09 11:12:07 · 2056次浏览

王女士的家人在老家连云港购买了一台价值240元的某品牌电磁炉,通过某快递邮寄到苏州的电磁炉在没有电话联系征求我的同意的情况下被门卫所签收,而且货物有破损,那么,谁应该对此事件的最终结果责任应由谁负责呢?

苏州装修小编得知了一件事,市民王女士打来电话反映,快递电磁炉,收到时货物有破损,向快递公司索赔,对方却以“已签收”为由拒绝。让王女士气愤的是,包裹并非自己签收,而是快递员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在了门卫室,如今出了问题却让她自己承担损失。

“事情已经发生了近半个月,可是快递公司却迟迟没有答复。”昨天,说起自己遇上的快递破损一事,王女士有些生气。4月22日,王女士的家人在老家连云港购买了一台价值240元的某品牌电磁炉,通过某快递邮寄到苏州。按照以往的经验,王女士估计,包裹将在两天后到达。但是,4月24日当天,王女士等了一天,也没接到快递员的电话。第二天,她根据快递单号查询物流信息发现,包裹已经显示被签收,而签收人则是“门卫”。

“快递员根本没有电话联系征求我的同意,包裹怎么会被门卫签收了?”疑惑下王女士去了门卫处,在那里找到了自己的包裹,但是外包装有明显的破损。打开包裹,里面的电磁炉已经损坏,表面的玻璃碎了。王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送货的快递员要求处理。快递员称将向公司反映,随后将破损的电磁炉带走了。之后王女士耐心等待快递公司的处理结果。

4月29日,王女士终于接到了快递公司电话,原本以为是协商如何赔偿,没想到对方客服人员却称,由于货物已经被签收,无法处理。这让王女士觉得郁闷,“快递并非本人签收,而是快递员在不通知收件人的情况下,交由门卫代签收,出了问题难道让收件人自认倒霉?”由于一时协商不成,王女士去快递站点拿回了破损的电磁炉。随后,王女士向管理部门反映了情况,目前仍在等待处理结果。

就此事联系了一家该快递的网点,工作人员表示,代收快递的情况很常见,一般来说,快递员会联系收件人征询意见,如果收件人同意,就可以由代收点或者小区物业等代收,这其实也是为了方便收件人。但是,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快递由他人代收后,出现物品丢失或损坏的情况,收件人则应与代收人协商解决,然而,在调查中发现,由别人代收快递,很少会当场验货,因此存在风险。对此,律师表示,在未经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快递员将包裹交由别人代收,属于违约行为,而且一旦出现快递损坏或者丢失的情况,由哪方来担责,由于没有明确的约定,容易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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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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