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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罗马嘉园小区阳台外墙频脱落 小区居民惶恐不安

2016-05-10 09:43:58 · 7085次浏览

小区阳台上的外墙频繁坠落,还曾因此致使一名老人被砸身亡,由此引起小区业主的不安。昨日业内人士获悉,目前物业已与房管部门协商以等待下一步的维修。对于业主关心的维修是否可以启动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相关部门表示还需业主与物业商讨决定。

外墙脱落

墙体脱落的47号楼

外墙脱落

脱落的外墙(居民供图)

阳台外墙脱落 现近一米长凹痕

“嘭的一声,阳台就掉了一块。”家住朝阳北路珠江罗马嘉园东区47号楼15层的叶女士家与16层之间的阳台外墙脱落。

叶女士回忆,8日晚上6时许,突然听见自家阳台发出巨响,过去一看,自家与16层住户的阳台连接处外墙脱落了三分之一。脱落的部分被一根仅有手指粗细的钢筋连接着,还不断地随风摇摆。

在发现阳台外墙脱落后,叶女士立即与小区物业取得了联系,物业部门在短时间内快速派来了维修人员,在楼体周围设立了警戒线,将悬挂在15、16层之间的脱落的外墙部分进行了拆除。

业内人士来到叶女士家,从卧室的阳台看到,阳台外墙脱落物已被拆除,15层的阳台上方有近一米长的凹陷处。

小区多次高空坠物 引发居民不安

事发的珠江罗马嘉园东区是小区的三期和四期,交房时间分别为2007年底与2008年,在八九年间已发生多起高空坠物事件。在小区的外墙上,随处可见“高空坠物,请勿逗留”的提示。

业内人士在罗马嘉园小区看到,不只是事发的47号楼的楼体有外墙脱落的情况,在其他楼也发现了类似叶女士家的情况。

珠江罗马嘉园小区住户告诉业内人士,小区东区已经发生多起高空坠物事件。曾在去年的12月,事发隔壁的46号楼就因楼防护栏脱落,一名路过的老人被砸身亡。今年的3月份,也发生了车辆被楼体脱落物砸中事件。像叶女士家的这种情况也发生了多起。

物业已与房管局协商 以确定维修方案

昨日下午,在珠江罗马嘉园小区的物业——北京珠江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室,针对小区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与部分业主进行协商。物业负责人王经理说,因小区内楼体老化,导致墙体脱落。在小区建筑之初,这种装饰材料是允许使用的,但现在已经禁用。

王经理还表示,在事情发生之后,公司也已经指派工程人员前去排查,同时安排了楼管在各个楼巡查。物业公司表示,已经与房管局对此事进行了协商,要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维修。

昨日下午4时许,业内人士见到了在叶女士家楼下拍照的物业工作人员。两名工作人员告诉叶女士爱人,会在明后天将叶女士家与16层之间的墙体全部拆除。

参与协商会的业主对业内人士说,希望可以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对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维修。业内人士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对于事发的珠江罗马嘉园小区是否可以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需业主与物业商讨决定。

追问1:维修责任如何认定?

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表示,外墙脱落的维修责任,应以保修期来界定。

如果在保修期内,维修费用或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

韩骁认为,外墙脱落是否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应由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如果是由质量原因造成的,建设单位应承担责任。

如果已超过保修期,因自然原因脱落,则需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来维修。

如果没有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住宅,维修费用需由整栋楼的业主共同承担。

追问2:业主该怎样维权?

韩骁指出,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相关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也就是说外墙涂料防渗漏的质保期为5年,起装饰作用外墙体的质保期为2年。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北京装修网了解到,业主对于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墙体脱落,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赔偿。因墙体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也可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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