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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装修贷款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盐城装修业主须知道

2016-05-16 12:17:34 · 488次浏览

跟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购房的人越来越多,你知道的,买房已花费了一个家庭的大半生积蓄了,而买过房之后就要开始家居装修了,但装修所花费的也不是一笔小钱,所以装修贷款申请就逐渐的走入了人们的眼球,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只有满足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人才是可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下面和盐城装修网小编来看看房装修贷款注意事项吧。

住房装修贷款注意事项

1、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自有住房装修的贷款。这里所说的住房装修,是指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住房进行修饰和加工处理的工程活动,也就是说房产必须是自己的。

2、房屋装修贷款中的特殊要求是:要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所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部分银行也要求业主有不少于装修总预算30%的自有资金,并在使用贷款前投入项目建设。

3、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五年且不办理展期;

4、单笔贷款不超过装修预算工程款的70%,质押贷款的最高比例不超过本人储蓄存款的80%;

5、拟用于装修或抵押的房屋必须质量合格,产权明晰,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6、拟用于装修或抵押的房屋的楼龄(即房屋已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7、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周岁,女士不能超过60周岁;

8、如遇国家利率调整,以最新基准利率为准。

住房装修贷款申请流程

1、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2、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4、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4)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还有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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