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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问题要谨慎 重庆业主玻璃脱落砸伤人赔偿1万元

2016-05-17 09:01:55 · 4205次浏览

大白天走在路上,天上突然掉下一块玻璃,来不及躲闪,路过行人被砸伤。据重庆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5月14日上午,重庆荣昌市民杨女士逛街路过一家服装店时,祸从天降,一块玻璃从4楼一住户落下划伤胳膊,到医院缝了5针。提醒各位业主在装修阳台和购买阳台材料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近日,咱重庆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每逢周某杨女士都要逛街。14日上午,杨女士出来逛街,经过商业街一服装店时,4楼一住户玻璃突然掉了下来,其中一块不偏不倚砸中了杨女士的左胳膊大臂,顿时鲜血直流。随后,杨女士找到4楼业主吴某,要求对方负责,由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杨女士便报了警。

自动脱落不用赔偿?

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4楼业主吴某承认玻璃是从自己窗户上落下的,但辩称家中玻璃系自动脱落,并非自己故意将玻璃抛下伤人,因此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民警告知吴某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高空伤人,业主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民警协调,吴某答应送杨女士去医院检查。随后,民警驾警车将双方送到医院。经检查,杨女士左胳膊大臂划伤6厘米,缝针治疗后,并无大碍。

业主理应赔偿医药费

咱重庆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日前,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4楼业主吴某赔偿杨女士检查费、手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万元。

民警提醒

高空坠物、高空抛物非常危险,即使业主并不是故意的,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也要担责。《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咱重庆装修网的小编,提醒各位业主在装修阳台和购买阳台材料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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