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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水厂之间有纠纷 100余名业主用水成问题

2016-05-26 08:55:40 · 4067次浏览

关于水费的纠纷可是不少,之前咱重庆装饰公司就报道过开发商私自挪用水费,导致业主无水可用的情况,这不在北碚区又有业主反映,开发商与水厂之间存在了一些经济纠纷,这严重影响到了业主的用水情况。那么这件事情应该如何解决呢?一起来看看吧!

夏天来了,可家里从21日起就一直停水,这让家住北碚区小区的部分住户很郁闷。重庆装饰公司从小区物管处了解到,小区之所以停水,是因为开发商与水厂存在经济纠纷。负责该小区的重庆蔡同水务公司一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新小区必须安装一户一表,费用是每户3500元,而该小区的开发商并没有缴纳这笔达160余万元的费用。该负责人表示,停水也是无奈之举,如今小区停水的住户有100多户,均是单层楼住户。目前,水务公司已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此事,并表示将一边追债一边逐步恢复供水。

水费纠纷屡见不鲜

用户用水的纠纷可以说是多种多样,这不咱重庆装饰公司就听说沐阳的业主也为这件事烦透了。从入住小区起就一直使用开发商抽取的地下水,担心饮用水安全问题的业主多次向水务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一怒之下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将小区的用水换成自来水。

交房5年一直用地下水

袁某某、张某某是沭阳金缘小区业主。两人表示,从2009年至2015年起诉时,金缘小区的业主饮用水一直是开发商抽取的地下水,未经消毒和过滤,搁置或烧开后,下有沉淀物,上有漂浮物,不符合饮用水标准,长期饮用必将影响健康。

重庆装饰公司了解到,两人曾多次信访要求水务局履行监管职责,解决小区饮用水质量问题。2012年起,两人多次通过电话向水务部门反映饮水质量不合格,但水务部门一直没有给予正式回复。

水务局收到此次书面材料后亦未作正式处理,仅口头告知两人已经向县政府汇报,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水务局:罚过开发商了

因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袁某某、张某某将水务局起诉到宿迁市宿城区法院,要求水务局履行监管职责即关闭地下井,把小区的用水换成自来水,解决其小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水务局辩称,对于两人主张的饮用水不符合质量标准问题,水务部门不具有相应的职责,两人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是否符合饮用水标准,应当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不符合标准,也应由卫生防疫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罚。两人要求将其饮用水换成自来水,水务部门对此也没有相关的职权,应由开发商向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

庭审中,水务局向法庭提供了该局于2014年4月24日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其查明:被处罚单位沭阳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沭阳县北京北路东侧金缘小区内取用地下水,用于小区生活及用水,取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立即与自来水厂联系,接入供水管网,然后自行封闭该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万的行政处罚。不过,这个处罚决定并未得到执行,水务局也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水务局应提请政府会商解决

法院最后作出判决,责令水务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对于原告反映的小区违法取水问题予以查处,同时对两业主反映的供水问题提请沭阳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予以会商解决。主审法官认为,饮用水安全关系到百姓基本生存和生命健康,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多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重庆装饰公司了解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具有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的法定职责,主管机关对辖区内群众反映的自来水供水问题,应当按照自己的职权范围依法进行查处。如认为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其他部门职责,应提请本级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调查处理。具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如果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懈于履行职责将被依法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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