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遥遥无期,谢爱友在装修好的店面门口久久徘徊
举家迁离的南昌人谢爱友寄望开个“黄焖鸡米饭”餐饮店养家糊口。商场相关负责人在《施工审批单》上签字,然而花了大价钱装修好了,却又不准谢爱友的小店开业。于是谢爱友不仅创业落空,先期12万元投资难以讨回。
“合同白字黑字写有相关条款,怎么能说变就变?”谢爱友绝望不已。
今年4月份,江西南昌籍的谢爱友举家来到柳州寻找创业机会。他通过中介机构牵线,欲在位于柳州解放北路的华天大厦一楼07号商铺搞“黄焖鸡”餐饮店创业。
经过与商场物业、业主多方沟通,4月17日,谢爱友与商铺业主叶先生签订了为期1年的《租赁合同》,并交付对方商铺转让费5万元、3个月的商铺押金1.5万元、租金1.5万元共计8万元的费用。4月21日,经过商场相关负责人的批准,谢爱友与商场招商部杨姓负责人签订了《施工审批单》,前期工作一切准备就绪。
据谢爱友介绍,相关合同签订之前,商场招商部杨姓负责人也曾出面制止,说该商铺不能搞餐饮,但商铺业主叶先生的“代表”曹先生,曾信誓旦旦表示“商场老板是我家亲戚,一切包在我身上”,只有得到商场老板的许可,招商部杨姓负责人才敢在《施工审批单》上签字。
记者从杨姓负责人处也证实了谢爱友的说法。由于手握《施工审批单》,谢爱友花了4万元对商铺进行重新装修,并打算于5月12日正式开张经营。
然而,5月11日晚,商场突然对商铺停电停水,给出的理由是“该商铺搞餐饮,会影响到其他业主的经营”。商场的“变卦”,导致谢爱友的“黄焖鸡米饭”餐饮店开业无望。
允许装修是“被迫”?
商场缘何突然“变卦”?据杨姓负责人介绍,根据商场的统一招商规划,07号商铺是不能搞餐饮经营的,自己当初也出面阻止过。然而,由于曹先生的出面“担保”,自己“被胁迫”在《施工审批单》上签字了。
据谢爱友介绍,曹先生曾声称“商场老板是我家亲戚”,签订《施工审批单》时,商场老板叶总也在现场,“只有叶总默认同意,杨姓负责人才敢签字的”。然而,可能由于自己的“黄焖鸡”餐饮影响到整个楼层的招商工作,商场才会突然“变卦”的。
记者欲就此向叶总采访核实,杨姓负责人拒绝提供联系方式导致无果。
“既然开店无望,不求商场、业主赔偿损失,至少能还回我的投资款吧。”谢爱友介绍说。
然而,谢爱友的“天真”遭受无情打击。据曹先生介绍,商铺是业主的私人产权,业主有权利在商场认可的条件下自由租赁经营。自己当初并没有“胁迫”商场在《施工审批单》上签字,商场也没有及时制止租户的装修行为。因此,按照合同规定,谢爱友开店不成,并不是自己造成,自己没有责任退款,谢爱友应该找商场进行索赔。
对于谢爱友的索赔要求,商场招商部杨姓负责人表示,自己“也是打工的,做不了主”,而且商场并没有拿谢爱友的投资款。因此,谢爱友只能找商场领导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据谢爱友介绍,由于商场与业主“互踢皮球”,自己讨回投资款遭遇“闭门羹”,如今不仅创业落空,还导致12万元投资“打了水漂”。
“这可是我们一家的吃饭钱,我们真的耗不起漫长讨债路。”谢爱友欲哭无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