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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就能将住宅变成公建?大连业主信以为真受欺骗

2016-06-02 10:34:11 · 1307次浏览

大连装饰公司了解到,有位业主受骗了。他遇到一个声称可以帮忙把“住宅”办成“公建”,将来可以赚大钱。市民刘阿姨上了一个所谓“能人”的当。而这位“能人”还以伪造的房产证为抵押,前后向刘阿姨“借款”30万元用来“运作”。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能人”获刑七年半。

刘阿姨告诉大连装饰公司,2013年春天,她家动迁,并在主干道安置了一套80平方米的大房子,“能人”张军(化名)主动找上门来,称帮刘阿姨将安置的“住宅”办成“公建”,将来能赚大钱,但需要刘阿姨出点“血”。由于刘阿姨心里没底,迟迟未答应。张军说,就算你借给我钱,我用我的房证作抵押,办不成全额退款。

帮忙“运作”她借出30万元

刘阿姨见张军说的真切,便同意张军帮她把动迁的房子办成“公建”。为防止发生意外,刘阿姨还将两人的谈话全程录音。

张军先后从刘阿姨手里拿走30万元,并为刘阿姨写下借条。但令刘阿姨始料不及的是,自己安置的房子并没有办成“公建”,此时张军却人间蒸发了。再拿出张军抵押给自己的房证,刘阿姨发现房证登记的地址根本没有张军所说的房子,刘阿姨连忙报警。

“能人”被抓,获刑七年半

经公安机关侦查,张军给刘阿姨用来抵押的所谓房证是假的,张军以帮助刘阿姨办理动迁的房子由“住宅”办成“公建”也是虚假的,他把骗来的30万元全部挥霍。由于张军涉嫌诈骗,且数额巨大,公安机关将张军列为“网逃”。

张军到案后辩解,他根本没有能力将刘阿姨的房子由“住宅”办成“公建”,他为刘阿姨打了“借条”,这30万元就是民事纠纷,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

大连装饰公司了解到,去年11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刘阿姨30万元,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判决张军有期徒刑七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判决张军在10日内返还骗取刘阿姨的30万元。张军不服一审判决,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定张军给刘阿姨写的“借条”,视为欠刘阿姨30万元,张军提供的房证是假的,且在假称为刘阿姨办理动迁房子由“住宅”办成“公建”过程中虚构事实,被刘阿姨录音,该录音中有张军的声音为证,上述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认定张军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刘阿姨30万元的事实成立,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大连装饰公司提醒:如果需要将自己的房子由“住宅”办成“公建”,应当依法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根本不需要“请客送礼”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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