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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规划”人民公园作私用变成县城建局单位停车场

2016-06-02 12:55:21 · 3377次浏览

近日南昌装修网小编获悉有市民投诉,称莲塘人民公园的空场地竟然变成了一个单位的停车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把锻炼场所还给市民。南昌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南昌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园用地,像县城建局单位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太不合理。

市民投诉:

公园休闲空地成停车场

“刚开始还只是停了几辆车,现在广场上几乎每天都停满了车,我和姐妹们想在这里跳广场舞已经完全不可能了。”近日,南昌装修网小编听到市民雷大姐这样的反映,南昌县莲塘人民公园入园处的广场上长期停满了小轿车,“早上来锻炼的时候,这里就已经停满了,这些车长时间停在园内,影响了我们这些附近居民的正常休闲健身。”

雷大姐说,公园应该是市民共同休闲娱乐的地方,但现在园内最大的一块空地被占用做停车场之后,周围的居民想在公园内跳舞或者打太极,已经成了奢望。

南昌装修网小编调查:

空地成“县城建局停车场”

5月30日10点左右,小编来到现场看到,雷大姐所说的空地就位于公园的东边,面积目测约有200平方米,现场有将近20辆私家车停放。几位刚刚结束健身的市民称,最多的时候,车子会将整块空地停满,一般情况下也有20多辆,平时未见有人对这些车辆进行管理。

南昌装修网小编注意到,公园门口设置了一道门禁栏杆,当小编提出要开车进入时,负责守门的大爷告诉小编,市民私车无法进入,必须要有遥控钥匙才行,而这个遥控钥匙是由公园隔壁的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发放的,因为“这里停的车都是城建局职工的”。

县城建局:

停路边怕罚,“无奈”停园内

县城建局占用公园内休闲用地当停车场是否合规?对此,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高主任告诉南昌装修网小编,园内停车确实是他们单位“允许”的,因为单位门口的公园路非常狭窄,而沿路又有县粮食局、幼儿园等多个单位,每天来往的车辆非常多,由于附近建筑建成较早,停车场配套不完善,如果职工将车停在单位门口的路上,不仅会造成道路拥堵,还要被交警贴罚单,因此“停车难”问题长期存在。为解决停车问题,去年县城建局决定将归属管辖的公园空地作为单位停车场。高主任说,为了规范车辆停放,他们只允许职工在公园内小路的东侧广场空地停放,已经尽可能减少对市民休闲娱乐的影响。

市园林局:

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公园用地

随后,南昌装修网小编向市园林局风景园林处反映了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需要调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将给出答复。昨日上午,市园林局一位姓向的工作人员回复小编称,根据《南昌市公园管理条例》,公园内场地是不允许被用作停车场的。

南昌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南昌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园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确需占用或者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公园用地的,按照《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办理。“根据属地原则,莲塘人民公园归属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尽管市园林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但我们只有行业管理、业务指导的权力,而没有处罚执法权,所以面对该园‘建、管分开’的情况,我们也没有办法。”向姓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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