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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交房要征收燃气与暖气接口费 律师:看合同

2016-06-14 09:02:47 · 954次浏览

购房合同里面没有发现对燃气与暖气接口费这两项费用有约定,而在相关律例中也已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项目的专项配套费,律师对此的见解看合同,如有不理解之处,可向市物价局(12358热线)进行了咨询。

石家庄装修网小编得知,石家庄某一小区业主在交房时被告知要征收燃气与暖气接口费。因为感觉这两项费用不合理,有业主尚在观望,并没有立刻去领取钥匙。

刘先生在2014年购买了栾城新开大街与惠源路交口附近的某小区楼盘。前几天,他接到售楼部人员电话,一期楼盘开始交房。但是交房时要交纳燃气接口费与暖气接口费。

刘先生说,燃气接口费是3300元,暖气接口费是每平米40元。他说曾翻看购房合同,里面并没有发现对这两项费用有约定。

12日上午,就此联系到该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证实要征收这两项费用。征收的价格与刘先生反映的一致。

查阅相关资料得知到,2001年颁布的《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项目的专项配套费。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王润奇律师认为,如果业主的购房合同中,对这两项费用收取有约定,明确指出由业主交纳,应该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业主感觉这一费用征收不合理,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

就此,同日下午16时,向市物价局(12358热线)进行了咨询。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这两项费用要求计入房价,在收费方式上不能单独收取。如果这两项费用是单收,需要在购房合同中有体现。工作人员建议,已经交纳这两项费用的业主,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提供票据,由当地物价部门调查这两项费用是否属于重复性收费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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