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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装修网:住房改仓库网店老板引火上身被拘留

2016-06-15 10:27:19 · 3925次浏览

开网店但没仓库,一个网店老板就将自家住房当成了仓库使用。谁知道屋内码放各种蜡烛、灯具等货物不慎被引燃,很快就付之一炬,而且还让楼上住户遭了殃,而这家网店的老板杨某,也因为点燃蜡烛而过失起火被拘留。

天津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在网上开店的店家越来越多,而一些店家为降低成本,通常在小区内租赁相对廉价的住宅,既作为销售场所,同时又作为仓库。可是,当住房变为仓库后,小区里的住户不堪其扰,并担心这样的“住改仓”存在消防隐患和治安隐患。这不咱们市民就因为把自己的住房当作仓库用,结果引火上身了。

天津装修网住房改仓库引发火灾图片

居民楼火灾 救出18名被困人员

6月2日13:30左右,住在河东区华亭里的杨某家突然起火,而且紧挨一楼的临建棚子也起火冒烟。为控制火势,到达现场的消防员同时用3支水枪从起火棚子处控制火势,其余人员全部进入楼内搜救被困人员。

消防员进入居民楼后,发现4楼的一家住户的门锁因温度过高而损坏,屋内一名老人和一个小孩被困。住在601室一名残疾男子在3楼与4楼楼道拐角处呼救,随后这名男子被消防员带下楼,120急救人员随即将男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这名男子一氧化碳中毒。火灾中消防员共疏散出18名被困人员,其中有4名儿童,5名老人。

一直到14:30,火才被扑灭。火灾的过火面积约为80平方米,起火物质为杨某家的客厅杂物,以及紧挨卧室搭建的临建棚子内堆放的蜡烛等各种物品。

实地调查 原来是网店仓库起火

天津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工作人员调查发现,住在一楼的杨某是一家网店的老板,而这起火灾的起火原因,是杨某用自家的房屋做网店的仓库,在里面堆放蜡烛等可燃物品。杨某在点燃蜡烛时,不慎将这些可燃物品引燃从而引来火灾。

6月7日,消防河东支队依法将当事人杨某移送公安河东分局。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杨某被河东警方拘留。

居住用建筑和仓库建筑,其设计和各方面条件都不一样;如果改变住房用途,也应相应修改消防设计和消防系统,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应设置消防防范措施,更改电力设施等,并保留货物之间的间距和货物与墙面、天花板之间的距离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住房不得随意更改为经营性用房,业主也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将住房出租用作仓库,带来治安、消防等隐患,以及公共设施使用和损耗等问题,导致小区的住房品质整体下降,业主的生活品质受到影响,这是少数业主对其他业主权利的侵犯,是违法行为。

天津装修网小编建议,如果小区内有住房变仓库的行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代表业主与出租业主协商,恢复房屋的住房用途;倘若协商未果,则可通过行政途径或法律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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