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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区公有住房出售成本价格调整 7月1日起为1228元/㎡

2016-07-01 10:26:33 · 1449次浏览

6月27日,根据安庆市住建委出台的《关于调整市区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的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安庆市区2016年度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28元。工龄折扣额也相应调整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37元/年。

《关于调整市区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的通知》

为深化市区住房制度改革,保持房改政策的连续性,根据安庆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出售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6月27日,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市区2016年度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28元。工龄折扣额相应调整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37元/年,工龄按夫妇双方在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和计算。年成新折扣率仍按2%执行,其房屋使用年限按虚年自竣工年份起计算至2015年止,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

《通知》规定,公有住房实际售价具体计算方法为:实际售价=(成本价-年工龄折扣额×夫妇双方在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和)×(1-年成新折扣额×已竣工使用年限)×建筑面积。并分别乘以地段系数、楼层系数。地段、楼层系数仍执行宜政秘﹝2015﹞48号文件规定。超标部分出售价格按市场评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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