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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下达54.85亿专项资金

2016-07-14 15:54:35 · 391次浏览

广西城市棚改补助提至3.5万元/户

      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财政近日下达市县和区直有关单位专项补助资金54.85亿元,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在市场租赁住房、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相关通知,专项资金首先是用于大幅提高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标准。

      为加快推进棚改工作,自治区财政多渠道筹措棚改补助资金共计51.61亿元,将中央和自治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单套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1.9万元/户提高到2016年的3.5万元/户,提高幅度达84%。此举为切实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支持完成全区棚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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