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底薪”成家装行业“潜规则”,违法的?
2010-09-14 10:56:38 · 335次浏览
“其实在黄石家装行业,零底薪已经是‘潜规则’。”昨日,我市一名从事家装设计多年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黄石家装行业的设计人员工资发放方式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底薪加提成,根据装饰公司的规模大小不同,每月底薪大约在600元——1200元,提成则按签约合同价的2%—3%计算;第二种就是零底薪,仅凭业绩提成计算工资。在零底薪的情况下,提成相对有所提高,大约按合同价的4%—5%进行计算。
“辛辛苦苦工作几个月,到头来因为没有业绩,一分钱都没拿到。”昨日上午,市内一家装饰公司员工小林打电话向记者诉苦:目前黄石很多装饰公司实行“零底薪”制度,仅凭业绩提成计算工资。一些经验尚浅的年轻人在这种制度下,常常沦为免费劳动力,实在太不合理了。
上班3个月分文未发
6月份,大学毕业后的小林应聘到我市一家装饰公司成为一名设计人员,公司当时未跟他签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告知他每个月的薪酬是按照接单的情况来计算,一单可以提成2%。
让小林感到很苦恼的是,3个月来,他没有接到一份家装设计活,公司也不分单给新员工。尽管如此,他每天要配合老员工绘图,甚至做一些如打扫卫生这样工作以外的杂活,结果因未达到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连续3个月分文工资未拿,最终无奈辞职。
后来,小林与在其他装饰公司工作的同学交谈中得知,目前黄石市大部分装饰公司都是实行“零底薪”,没有业绩都等于白干活。小林的同学曾经质疑过公司没有工资只有提成的方式,但公司的答复却是“我们对设计人员实行的是绩效工资,是按照工作实绩支付工资的,不存在底薪的问题。”小林感到很疑惑,“究竟这种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零底薪”已成行业“潜规则”
“其实在黄石家装行业,零底薪已经是‘潜规则’。”昨日,我市一名从事家装设计多年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黄石家装行业的设计人员工资发放方式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底薪加提成,根据装饰公司的规模大小不同,每月底薪大约在600元——1200元,提成则按签约合同价的2%—3%计算;第二种就是零底薪,仅凭业绩提成计算工资。在零底薪的情况下,提成相对有所提高,大约按合同价的4%—5%进行计算。
一些经验尚浅的年轻设计师应聘进入装饰公司后,他们每月的工资多是以第二种方式发放。由于很多公司担心新手无法独立完成设计任务,流失客户,分配订单时通常会优先考虑有资质的设计人员,因此新手们大部分的工资待遇不佳。“其实很多公司这样做也算是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据介绍,黄石市90%以上的装饰公司要求设计人员坐班,在没有接到订单的情况下,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配合其他设计师完成设计任务。当年轻设计人员积累一定经验,能独立完成设计工程时,这种情况或将改善。
底薪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劳动工资科了解到, 所谓零底薪,就是企业不支付员工任何固定的薪水,完全以该员工的业绩来提成,若没有任何业绩,只付出劳动而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现金流入,则也没有任何收入。
该科相关人士表示,绩效工资的特点是将职工的工资,与其创造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效益直接联系起来,使工资收入能直接体现劳动价值,从而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零底薪制度却违反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劳动法》相关法规对职工工资权益的保障作出明确规定:劳动者只要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他的底薪就应当得到保证。
据了解,今年湖北省新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900元、750元、670元、600元,黄石市区和大冶市为第2档。按照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黄石地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上调为750元、750元、60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也就是说,只要小林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的劳动义务,无论业绩如何,每个月都应当拿到不低于750元的底薪。 同时,若公司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也违反了有关《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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