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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垃圾房建在哪?宁波装修业主和物业谁也说服不了谁

2016-07-28 09:29:53 · 1013次浏览

事起有因物业公司一纸“公示”引发业主不满,到底是什么回事呢?宁波鄞州一小区要进垃圾场引起业主的不满,业主纷纷说我们买的实时价格就高,也没说要建垃圾房呀!但是垃圾房总归是要建的,这可该怎么办呢?业主和物业谁也说服不了谁?

7月20日,一则由恒威君和院物业管理方发的“公示”在小区业主群里炸开了锅。到底是什么呢?赶快跟宁波装修公司一起来看看吧!原因竟然是因为这个,建垃圾场的事,业主和物业谁也说服不了谁,一直在僵持,但是这个事总归的解决呢?跟宁波装修公司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现代简约风格客厅装修效果图

小区东南角要建垃圾房,引起附近居民不满

“把垃圾房建在2号楼,哪个想出来的?”“等垃圾车来了,自己拿去扔。”

昨天,家住鄞州高桥的白女士打进热线称,小区把垃圾房建在影响市容的位置上,“不经过业主同意,而且垃圾房距离居民楼最近只有8米。”

到底是什么样的“公示”引得业主们如此大反应。昨天,其中一名业主将物业发的“公示”转给宁波装修公司小编。

这是一则非正式消息,是小区物业群的一名物业工程人员发的。

尊敬的业主大家好,近期因小区内生活垃圾问题搞得大家都不愉快,我代表物业全体人员向大家说声对不起,关于垃圾房的问题,经查前期规划,垃圾房是规划在小区外东南角学校旁处(前期房产与环卫所确定的位置),近期该处封闭垃圾房会到位投入使用,敬请业主们给物业时间,让我们尽快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好,谢谢。”落款是君和院物业服务中心。

事起有因物业公司一纸“公示”引发业主不满

据宁波装修公司小编了解,物业公司仅在群里发了消息,并没有正式纸质盖章公示。

看到物业发了“公示”,小区业主不愿意了。

“你要放我们楼下,直接到物业办公室去。”

“物业瞎胡闹。”

业主当初买房时没说要在这里建垃圾房啊

“销售的时候并没有说过要造垃圾房啊。”

关于小区垃圾房选址公示一事,业主们并不买账,特别是2号楼业主,因为公示里垃圾房的位置离他们仅一墙之隔。

“当初买房子时,销售人员并没有告知过2号楼附近会造垃圾房。”白女士是2号楼的一名业主,她告诉宁波装修公司小编,当初之所以选购2号楼的房子,就因为销售人员介绍说这幢房子位置相对于小区其他几幢楼房是比较好的,“价格也比其他的要贵一点。”宁波装修公司小编看到,2号楼位于小区的东南角,毗邻高桥镇中心小学,挨着新丰路,站在楼上往外看去,视线比较开阔。

如今,物业公司发公示,意味着到时整个小区垃圾桶会集中到2号楼附近,白女士担心到时不仅气味受不了,而且每天凌晨垃圾清运车的噪音也会影响到生活。

物业业主不同意这个方案那暂时不建了

管理小区的是宁波恒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部一名姓杜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小区交付已有两年左右,总共904户,目前已有约一半的业主入住。

小区内部目前有一处封闭式垃圾房,位于12号楼附近,每天早上和下午,物业公司清洁工会将垃圾分两次收集到小区内部垃圾房里临时放置,等到次日凌晨会将垃圾房里的垃圾桶运到小区外边的路边,镇里面环卫站的清运车会在凌晨4到7点之间过来,将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走。

杜先生告诉宁波装修公司小编,问题就出在小区外边垃圾桶临时堆放点的选址上。

“现在我们小区是将垃圾桶统一摆放到大门外的路边,但这只是临时性的,总归要选一个固定地点来中转。”杜先生说,物业公司之所以发“公示”,初衷是想征求业主意见,如果大家反应强烈,就再想办法,“因为小区东南角那块位置不属于物业管理红线范围内,房产公司如果要在那边修建垃圾房,肯定要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随后,宁波装修公司小编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唐女士,她说,既然目前业主不同意这个方案,那么垃圾房就暂时不建了。

环卫相对“理想”方案被否决还需双方进一步协商

昨天下午,宁波装修公司小编联系高桥镇人民政府环卫站,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告诉宁波装修公司小编,原先小区垃圾房位置就是在12号楼下,早在验收时,镇政府工作人员就向开发商提出垃圾房位置不合理的意见,“垃圾清运车开到小区里面肯定扰民的,而且车辆也无法掉头。”

陈先生表示,目前小区每天会产生18桶垃圾,随着业主入住增多,垃圾桶数量肯定会增加,这些垃圾桶每天都是堆放在马路边,环卫清运车倒是方便运输了,但确实十分影响市容,“风一吹,垃圾到处飞,而且污水也会流出,太阳一晒臭味根本受不了。”陈先生说。

因为考虑到垃圾房是小区必备的配套设施,前段时间,开发商、物业公司和镇政府工作人员三方一齐将垃圾房暂定在小区东南角外侧,也就是物业公司“公示”的位置。

业主现在提出反对,陈先生说这个方案肯定行不通了,对于小区每天产生近20桶垃圾,目前只能由两个方案来处理,“第一,物业公司将垃圾直接送到环卫站,这个距离有1公里多;第二,就是将原先12号楼下的垃圾房启用。”这两个方案,陈先生表示可操作性都不大,前者势必会增加物业公司运营成本,后者一旦启用,环卫清运车就得进入小区,到时势必会扰民。

陈先生表示,开发商、物业公司最好可以和业主取得一致,得出一个可行性较高的方案,当然,这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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