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租赁到期新房主收房 却要求补偿“转让费”
租客与租客间产生的“转让费”,在没有与业主约定的条件下,退房时不得要求补偿。如拒不退房,业主可通过有关部门协商解决,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今年3月,李先生在潜山县城购买了一间二手门面房。当时在看房时,租客的租期已到,同意搬离,我遂与房主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来这名承租人称,之前,他从上家租客那里租赁这间门面房时,花了3万元转让费,要求我补偿其3万元转让费,才同意搬离,否则拒绝腾房。出现这种情况,该咋办?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我们咨询了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张律师表示,这要看有没有合同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合同,纯粹是租客之间私自协商的,这名租客要求李先生补偿“转让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建议李先生通过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付玉)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装一网公众号
装一网家居号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
一进门就是餐厅和客厅装修效果图
【银川夏都装饰】万科·阅海锦绣211平意式极简风格装修案例
【南宁星艺装饰】联发臻境470平欧式风格
苏州安然居装饰|120㎡现代简约风装修效果图
【南宁星艺装饰】电力勘察院140平中古风实景
苏州鲸匠装饰|110平现代简约风装修效果图
中国福利彩票店装修
串串香店面装修图片串串香店铺装修效果图大全
10平米私人办公室装修设计
【山水人家装饰】招商一江锦城140㎡ 简约风格
免费设计
在线报价
智选公司
全屋定制
整体软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