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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统一 将不再受城乡身份限制

2016-08-08 10:03:34 · 5249次浏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自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统一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太原装修网了解,今年山西省将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将实现统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做到六个统一。

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

三要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四要统一医保目录。由各省(区、市)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

六要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

此次整合,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将覆盖山西省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在筹资和缴费方面,山西省将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参保人员不再受城乡身份限制,将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进行缴费和享受待遇,并逐步缩小各统筹地区之间的差异,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和就医管理等。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将保持在75%左右,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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