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水大厦烂尾5年重建 开发商为保质愿意承担损失
据珠海装修网获悉,因为楼盘管桩问题,2014年起,珠海市区楼盘中水大厦开发商便公开自曝楼盘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引发社会关注。日前,随着该烂尾楼盘开发商、投资方、施工方三方部分法律官司的宣判,该开发商再次公开致信珠海市政府,要求将烂尾楼拆除重建。
珠海装修网了解到,开发商方面认为,目前楼盘遭遇了“既不能取得预售证,又不能修复至合格,还面临被拍卖的多重困境”,目前楼盘价值4亿元,拆除仅损失3000万元,希望能将烂尾楼拆除重建,解决这一争议多年的问题。这也使得该楼盘成为珠海首个开发商因质量问题要求拆除重建的楼盘。
闹市区烂尾5年
珠海装修网了解到,这一备受关注的烂尾楼盘位于珠海市区繁华的人民西路上,已经烂尾有5年之久,而开发商、投资方、施工方一直在打官司。开发商珠海泽园公司要求对“问题管桩”进行修复补强,而投资方珠海洪基公司则认为并无质量问题,要求泽园办理预售证卖楼,施工方十三建公司则因为工程款问题也置身其中。
2009年5月,泽园公司和洪基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位于人民西路的这个商品房项目,泽园负责地盘,洪基负责建设和开发资金。2010年7月,泽园、洪基与十三建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十三建为工程施工的总承包方。
2011年9月,十三建公司向洪基公司发出《工作函》,表示工程已达到申办预售证条件,于2011年8月18日封顶,按协定应支付2357万元,但仅支付1000万元,要求9月30日前支付余下的1357万元。
对于索要余款的要求,洪基公司则回复表示,支付余款的前提是泽园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证,但现在并未取得,导致资金无法回笼,在希望对方协助敦促泽园取得预售证的同时,还表示愿意用商住楼16、17层抵工程款。
不过,泽园公司负责人表示,之所以不能办理手续,是因为自己发现这栋楼使用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管桩,担心以后出问题牵连到自己,因此未办理手续,而是第一时间致函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等部门,查询管桩问题。
几年来,管桩问题正是这个商品楼项目成为烂尾楼的重要症结所在,泽园负责人表示,因投资商洪基和承建商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管桩建房,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他曾组织9名来自全省的工程专家在广州就中水假日大厦举行了论证会,决定加装400个锚桩,以提高房屋的抗震性能。但加固方案需新增投资350万,投资商不愿意承担。
2011年11月,十三建要求进行主体验收,泽园公司未派人参加。此后,该项目开始停工。2012年,该项目重新复工。2013年1月,泽园公司表示洪基公司违约,要求解除双方合作。洪基公司则前往法院起诉,要求判定解除合同行为无效。同时,十三建也将泽园和洪基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定解除之前的各种合作合同并支付工程款和利息,同时享有该工程价款的优先权。
质量问题另行解决
珠海装修网了解到,上述十三建的官司日前二审已经宣判。
珠海中院在二审中表示,涉案工程的主体工程,除泽园公司外,其他设计、监理、勘察和洪基公司均认为合格,即“十三建公司就其施工部分已提供证据证明合格”,由此并不采纳泽园公司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主张。
对于管桩问题,珠海中院认为,十三建公司并非桩基础工程的实际施工单位,“即使桩基础存在质量问题,泽园公司没有提出反诉”,因此对桩基础质量问题不予审处,要求“各方当事人另寻途径解决”。二审判决要求洪基公司和泽园公司支付十三建公司的工程款。
此外,一审的香洲区法院也已经下达了关于此案的执行通知书,要求双方进行支付,如逾期支付将强制执行。现该楼面临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境地。
对于这一判决,泽园公司表示,一二审法院均避开核心的质量问题而要求现在支付工程款。泽园公司表示,工程质量合格是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并不具备支付工程款的条件。
而当初质检站驻现场工程师发现使用旧标准管桩问题时,要求设计院进行复核,设计院出具承载力均符合要求的意见,现设计院重新对过去的意见做出解释,是依据旧标准进行的复核,所以推翻了过去复核结论,随后也从设计院出具的资料中亦证实了泽园公司这一说法。
开发商:只能拆除重建
表示损失3000万自行承担,不然问题永远无法解决
泽园公司认为,目前这一烂尾楼已经陷入“多难”的局面。该公司负责人称,中水假日大厦项目从停工到现在已近4年时间,上半年因脚手架严重锈蚀产生的安全隐患已在安监站的监督及责令下拆除,地下室因排水不畅长期泡在约5米深的水里,1600㎡×5m约为8000吨的水压,荷载对整个建筑物产生的后果及地下室钢筋腐蚀的破坏程度都无法估计。
公司近日专门去函质检站,表示如果实事求是地在验收记录上告之项目使用管桩标准的具体事实,咨询是否可以办理该项目验收备案?质检站复函合格工程的质量验收,必须有相关质量责任主体统一认定的合格工程质量意见方可进行。即如此不能备案,取得预售证。但是“使用不合法的作废标准管桩事实必须认真面对,隐瞒和回避都必将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该负责人表示,如签字备案,泽园方面必须注明管桩标准,以在今后区分责任。但此举导致不能办理预售许可证。该负责人表示,自己主张不合格,工程因为投资方拒绝补强,工程继续烂尾;自己主张合格,但是主营管桩标准又无法取得预售证,不负责任地宣称合格,自己又担心将来楼盘质量带来麻烦。
“已经烂尾5年的病楼危楼,既不能纠错补强来修复!又不可以办理验收合格备案,更不可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那么该楼的未来便是永久的烂尾楼。”
负责人表示,如此只能是干脆拆除重建。“该4亿元价值的大楼,损失3000万,损失我们自行承担,不然问题永远无法解决。”
“问题”大楼何去何从?
在这一烂尾楼项目纠纷中,一直以来最引发社会关注的,无非是楼盘质量问题。开发商方面一直表示,本来可以赚钱的项目,之所以坚持补救或重建,是因为“问题房子卖出去,良心上过不去”。
该项目的管桩问题争议由来已久。泽园公司认为,国家早在2009年就出台了新的管桩标准,至2010年3月才正式实施,中间已经留足了时间。投资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致国家强制性标准成为一纸空文。
投资商珠海洪基方面则认为,该项目于2010年10月开始打管桩,距新管桩的图集颁布实施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当时市面上几乎找不到符合新标准的管桩,“在新旧标准的过渡时间里,很多建设项目都使用了旧标准的管桩,但质量没问题,整个项目都通过了验收,都是合格的”。
而相关部门一直未就双方的质量争议问题明确表态或鉴定,住规建部门多次表示,只要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和勘察单位对该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均同意合格验收,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桩基础工程同意验收合格,并盖章确认,就没有问题。但是也支持泽园提出的补强方案。
预制桩行业资深专家王离则在接受南都采访时建议,此事应当请专家组对管桩和房屋安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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