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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与省外7城市互通 城市政策因地制宜

2016-08-31 11:50:33 · 2522次浏览

日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除了深圳以外,长沙公积金已先后与省内各地及湖北、湖南、江西、广州、贵阳等省外城市实行异地互通,然而每个城市的政策却不尽相同。

长沙住房公积金与省外7城市互通 城市政策因地制宜

日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听闻这一消息,长沙装修公司那些身在大深圳、心系大长沙的朋友无一例外地拍手叫好、喜大普奔。其实,除了深圳以外,长沙公积金已先后与省内各地及湖北、湖南、江西、广州、贵阳等省外城市实行异地互通,然而每个城市的政策却不尽相同,下面就来为大家梳理一番。

省外

长沙中游城市群:时间早、面积广,有户籍限制

2014年12月18日,长沙、合肥、南昌、武汉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新政,2015年1月1日起试行。根据政策规定,在四市缴纳公积金的职工,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用于首套自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2015年9月,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签订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和城乡建设合作协议》,在目前武汉、长沙、南昌3个省会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至所有城市,实现跨省异地贷款。不过该政策实施的具体时间和细节仍未出台。

在户籍地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即所谓的户籍限制。怎么理解?举个例子,小明的户口在长沙,他在武汉工作并存缴了公积金,如果他的公积金暂未使用过,那么2015年之后,他在长沙购房首套房就可以申请在长沙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他的户口在岳阳,公积金存缴发生在武汉,那就暂时不享受这一政策。

贵州:首个打破户籍限制的外省城市

2016年4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贵州签署《长沙、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建立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及异地贷款合作。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率先打破两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只认公积金不认户籍,这是在之前基础上的一大进步。

还是以小明为例,他在贵阳上班并缴存了公积金,现在去长沙买房,可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不管小明是哪里人,长沙、岳阳甚至是哈尔滨的都可以。

广州、深圳:时间的先后、有无户籍限制

在长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上,广州和深圳的区别是一个先一个后,一个有户籍地限制一个无。

2016年4月,长沙与广州签订协议,规定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回户籍地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住房可在户籍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在缴存地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买异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协议明确了户籍限制,即在广州(长沙)存缴住房公积金,回长沙(广州)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户籍地必须在长沙(广州)。

2016年8月26日,长沙与深圳签订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政策明确不受户籍限制,仅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省内

已实现长沙与各地公积金互通

2014年8月11日,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湘五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方面提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存人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享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妨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自主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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