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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业主抱怨物业公司服务太差 不交物业费违法吗

2016-09-01 10:20:20 · 5375次浏览

成都装修网在之前的内容中也介绍过不少和业主物业矛盾有关的资讯。相信不少业主都有一个疑问,就是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很差的话,业主是不是可以选择不缴纳物业费呢?在人情上似乎没有什么不对,但这一点在法庭上是不成立的。小编这就来给您解释一下原因吧!

关于小区与物业的关系,很多业主都心存抱怨。这不成都装修网的小编就接到了以为成都业主的电话,她想知道物业公司的服务如果非常差的话,业主是不是可以选择拒绝缴纳物业费呢?

成都业主抱怨物业公司服务差 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市民吴女士来电

小区物业公司服务非常差,不但卫生搞不好,安全也经常出问题,但是物业费却催得最紧。如果我们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是不是可以不要物业服务,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呢?遇到不靠谱的物业公司,业主该怎么办?

回复:对物业不满意,是不是就可以不交物业费呢?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吴女士反映的情况,不能以放弃物业服务而不交物业费。对于物业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解决。

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差、不作为,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纠纷时,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甚至可以起诉物业公司。

法律人士也提醒广大业主,“对物管服务不满意,我就不交物业费”这样的理由,在法庭上是不成立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既然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费就是业主应尽的法律义务,笼统的“物业服务质量差”并不能成为推翻合同约定、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理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也有权拒交。但是这些情况都需要业主保留并提供确凿的证据,否则无故拒交物业费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成都装修网建议各位业主,如果对于物业有意见的话可以选择沟通或者召开业主大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以不缴纳物业费的方式来反抗的话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建议各位业主可以选择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哦!不知道有没有给您带来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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