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襄阳18家老市场开始外迁 政府扶持政策“含金量”高

2016-09-30 10:47:00 · 10874次浏览

昨日,襄阳装修网简讯:樊城区召开市场外迁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市场外迁工作,并发布外迁老市场及经营户产业、资金扶持政策,以及外迁后市场转型升级等支持政策。

襄阳第一批18家老市场开始外迁 扶持政策“含金量”高

据襄阳装修网小编了解,至2017年1月27日,全面完成第一批18家老市场的外迁工作;2017年2月12日至6月30日启动并完成第二批15家老市场外迁工作;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做好市场外迁善后工作,并推进老市场转型升级或开发利用,规范新市场运作,强化市场培育。

外迁老市场和经营户可享五年培育期

对原址房屋不需要拆迁,且按城市功能区要求转型经营的老市场,给予五年的培育期。外迁老市场从完成外迁任务之日起,上缴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行扶持,前两年全额扶持,后三年按50%给予扶持。

对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外迁至新市场的经营户,自新市场开业之日起,给予五年的培育期。上缴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行扶持,前两年全额扶持,后三年按50%给予扶持。

连续两年享受资金扶持

列入第一批外迁的市场在2016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外迁的市场,按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外迁扶持;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27日之间完成外迁的市场,按建筑面积给予6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外迁扶持。

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外迁任务且外迁后符合继续转型经营条件,并按照规划要求转型经营的列入第一批外迁的老市场产权主体,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外迁的市场,第一年按2015年度的市场原主营摊位租金收入的60%给予培育扶持,第二年按2015年度的市场原主营摊位租金收入的50%给予培育扶持。

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27日之间完成外迁的市场,第一年按2015年度的市场原主营摊位租金收入的40%给予培育扶持,第二年按2015年度的市场原主营摊位租金收入的30%给予培育扶持。

帮助老市场转型开发

市场外迁后,对老市场在规划、土地利用上给予政策支持,引导老市场产权主体科学、合理发展。

在规划上,对符合继续转型升级条件又有意愿进行转型升级的,充分听取老市场主体的意见,迅速转型升级;对暂不符合转型升级条件又有意愿进行自主开发的老市场,支持以老市场为主体进行开发建设。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最魅惑最原始的东南亚装修 打造属于自己的风情小窝

下一篇:襄阳装饰素雅现代简约两居室案例 为你营造温馨小窝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