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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今冬采暖费变“明补” 23.3元/平方米的不报销标准

2016-10-06 21:05:14 · 2063次浏览

从2016—2017采暖季开始,沈阳市采暖费开始“暗补”变“明补”。供暖缴费不诚信将取消补助。

从2016—2017采暖季开始,沈阳市采暖费开始“暗补”变“明补”。

按照规定,在缴纳采暖费过程中,在职工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的,按照26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超出职工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按照23.3元/平方米缴纳。一些市民表示,他们已经提前把采暖费缴完了,而且所有面积都是按26元/平方米来缴的,“多收的那部分钱咋办?”对此,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市民可以要求供热公司退款,也可以和供热公司协商,把多缴的部分自动转入下一年度的采暖费中。

对此,一些享受“明补”的市民开始打起小算盘,准备全部按23.3元/平方米的不报销标准来缴费,这样每平方米就能“省”2.7元。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议那些有占小便宜思想的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供热公司都有缴费记录,供热管理部门、供热公司和职工单位都将对缴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出的弄虚作假人员将由用人单位取消其采暖费补助,供热办可能还会将弄虚作假人员名单在媒体上公布,并列入个人信用记录。一旦信用不良,今后在贷款等各方面都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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