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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物业不走新物业入驻 昆明某小区业主维权对簿公堂

2016-10-10 09:25:45 · 3529次浏览

一伙保安在右边门口站岗,一伙保安在左边门口站岗,而他们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物业公司。10月9日,昆明江东花城2号门口,泾渭分明服装不同的两群人还在炎炎烈日下“对峙”着。9月30日晚上,由于江东花城第二届业委会在已经解聘现任物管公司——原某物业前提下,另行聘请的新物业公司欲入驻小区,但是原物管并没有撤出意愿,仅表示“让物业公司撤出小区不现实,他们会改善和加强小区管理”为由,拒绝了业委会的决定,同时也拒绝了新物业公司入驻的队伍。

旧物业不走新物业入驻 昆明某小区业主维权对簿公堂

两家物业公司保安分别站岗

一伙保安在右边门口站岗,一伙保安在左边门口站岗,而他们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物业公司。10月9日,昆明江东花城2号门口,泾渭分明服装不同的两群人还在炎炎烈日下“对峙”着。

两家物业公司为何在同一小区行使管理权限,这得从9天前的“新物业入驻”事件说起。9月30日晚上,由于江东花城第二届业委会在已经解聘现任物管公司——原某物业前提下,另行聘请的新物业公司欲入驻小区,但是原物管并没有撤出意愿,仅表示“让物业公司撤出小区不现实,他们会改善和加强小区管理”为由,拒绝了业委会的决定,同时也拒绝了新物业公司入驻的队伍。

双方僵持至今,新公司只能“驻留”门外站岗,旧物业在没有服务合同的情况下依旧安之若素继续在小区办公并劝导居民上缴物管费用。

业委会:我们有权解聘服务不到位的物管公司

让原物业公司寻找到“法律依据”的底气来自于一份红头文件,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影响社会稳定”为由,发出“决定暂停昆明江东花城小区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任何行为的函”,并由原物管公司张贴小区,要求业委会暂停相关工作。

据了解,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前身云南省物业管理学会成立于2011年8月,是云南省内由物业管理专业传媒机构、各大院校物业管理学科带头人及教职工、物业管理相关企业、法律人士及研究专家自愿结成的学术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2013年,经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估,云南省民政厅认定云南省物业管理学会为4A级省级学术类社会团体。

这份“红头文件”的威力不可小觑。

新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9月30日晚的公司入驻小区行动并没成功,由于双方保安齐聚门口,当地派出所警员迅速出警并劝离双方人员,建议协商不成时走司法途径。

江东花城业委会主任说:“业委会是合法选举出来的小区居民自治组织,在当地住建局均有备案,根据《物权法》和昆明市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业委会有权解聘服务不到位的物管公司。我们已经建议居民不要缴纳费用给原有物管公司,他们跟小区无任何合同关系。”

主任介绍,当初业委会对继任物管进行公开招标时,我们向原物管公司送达了标书,但是对方不收,最后是通过邮政,用公正书的方式递交到对方手中。但是正式招标时,对方仍然缺席,这意味着它主动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原某物业:已经获得小区业主“双半”的支持

原某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广大业主还是非常支持我们的,我们的服务一直比较贴心,偶尔有一些小问题,我们都做了很大的努力进行整改。”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原某物业已经获得了小区业主“双半”的支持,当被问及是否有证据时,该负责人称要问总公司,自己不便回答。

“小区的主人是业主,不是业委会,业委会无权替业主们行使权利。”该负责人说,目前已经有个别业主将业委会起诉至盘龙区法院了。

当事双方:已经对簿公堂

昆明装修网获悉,早在2015年8月底,江东花城小区物管贴出收费公示,要上调小区停车位的物业费。地下产权车位的物业费从原来的每年100元上调为360元。规划内停车位物业费从原来的每年1800元上调为3000元。庭院停车位物业费每年收费240元,而这一项此前是不收费的。

对此,江东花城小区业委会多次与物管协商未果后,将小区物管告上了法院。今年3月10日,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因为双方分歧较大,法院做出择日宣判的判决。不过,这起案件也成为昆明小区业委会为停车费上涨问题状告物业公司的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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