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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棚户区改造非农户口拆迁安置问题

2016-11-15 16:47:12 · 5722次浏览

安庆棚户区改造非农户口拆迁安置问题,​近日安庆官方就该问题回复了网友的提问。户口原在拆迁地,农转非后仍在被拆迁房屋常住生活的(含其非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具体情况应依据具体征迁项目启动时,所需提供的详细资料以公安系统认证为主。

安庆棚户区改造非农户口拆迁安置问题,近日安庆官方就该问题回复了网友的提问。

安庆棚户区改造非农户口拆迁安置问题

【网友提问】非农户口拆迁安置问题:

市政府领导:

我爱人原来是白泽乡的。户口是93年买的非农户口。98结婚。户口现在已经转到菱北派出所。现在有住房80平方。我们有二个小孩9岁(双胞胎)。原户口所在地要拆迁。(现在还没有开始)。请问领导。像我爱人在拆迁的时候怎样安置。目前是什么政策。谢谢领导。

【官方回复】中共宜秀区委办公室

网友,您好:

根据你所述情况,就目前政策,应当安置人口可参照市政府80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五)点规定执行:户口原在拆迁地,农转非后仍在被拆迁房屋常住生活的(含其非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具体情况应依据具体征迁项目启动时,所需提供的详细资料以公安系统认证为主。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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