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资讯

全市开展道路环境整治行动 重点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

2017-05-05 08:37:08 · 832次浏览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介绍,针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分别处以50元、10元、50元罚款。

   见路口车不多,等20多秒太麻烦,明明是红灯还要闯过去;图方便快捷,骑电动车在车与车之间任意穿行……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后,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将要“吃罚单”。
    1、中国式过马路
    5月4日上午11:00,记者在航华路与涂山路交叉口看到,机动车正在排队等候红灯,一中年女性无视前方的红灯,径直从人行道上走了过去。而这种闯红灯的行为,在各个交通路口都很常见。
    11:30,记者来到胜利西路,一男子左看看右看看,见机动车不多,便抬起右脚开始翻越护栏。没过一会,另一中年男子“有样学样”,单手支撑来了个帅气的跨栏姿势,没支撑好差点摔了下去,险些被疾驰的汽车轧住,险象丛生。
    今后行人走路再也不能这样任性了。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介绍,针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分别处以50元、10元、50元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培养交通参与者文明安全出行意识,不断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2、非机动车乱窜
    17:00,记者来到东海大道与工农路交叉口。当红灯亮起时,两辆电动车突然冲了出去,一辆正起步准备加速的公交车连忙急刹车,发出了巨大的摩擦声,两名电动车骑手左扭扭右扭扭消失在车流中。
    在连续5个红灯的时间里,记者发现有6人骑电动车横穿马路,导致疾驰而来的汽车不得不急刹车。在工农路上,有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穿行,机动车从非机动车骑手身边擦肩而过,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骑电动车违章,交警不处罚。”不少电动车骑手这样认为,车体小又便捷,有时候比机动车还省时间。但是,非机动车上路就得“守规矩”,否则也要吃罚单。
    “交警部门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闯信号灯、逆行、不按规定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处50元罚款。”该负责人介绍,不仅如此,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处10元罚款。以上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的,扣留其非机动车。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进行专项整治。
    3、保障道路安全
    交通文明代表了一个城市的形象,也展现了市民的素质。记者了解到,此次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道路环境整治行动,对多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大型手术”,集中力量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对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进行管控,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驾驶行为。
    “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介绍,交警部门对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做出了更细致的处罚标准。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乱鸣喇叭的,处100元罚款;驾驶摩托车未系戴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记2分;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并对违停车辆拖移至指定的停车场停放。驾驶机动车故意污损、未悬挂、遮挡(包括故意打开后备厢逃避电子警察抓拍车辆号牌的行为)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同时,交警部门将加大对夜查酒驾的力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对驾驶人处以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部门表示,在执法过程中,交通参与者若拒不服从交警指挥、拒绝出示相关证件以及诽谤、谩骂、侮辱交通警察,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处拘留并处罚款。以暴力、威胁方式对抗检查,情节严重的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何沛)
0

内容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装一网意见,不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五河以水为媒 打造“最美皖北水乡”

下一篇:建行对离异人士贷款提要求 离婚三个月以上才能办理

热门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