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女士购二手房装修遇麻烦 律师:两套维权方案
花100多万元买的二手房,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原房主迟迟不肯过户。当买房人准备装修房子时,却发现房子已被法院查封,原房主也不见了。7月24日,省城市民张女士向相关人士反映她的购房经历。谁碰到这样的事情都是很闹心的,来和太原装修公司小编一起了解下具体情况吧。
据张女士介绍,自己此前住的房子面积小、采光不好,便想换套房子。太原装修网系哦啊吧了解到,2015年2月,张女士经发小介绍,得知阳光汾河湾有一套面积170平方米的房子要出售。“当年2月5日去看的房,对户型、结构和采光都比较满意。”在中间人的见证下,张女士与卖房人商定以135万元的价格成交,并于第二天签订了一份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在2月13日先向对方支付115万元,剩余的20万元在对方过完户后付清。”据张女士回忆,还未到2月13日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原房东便以有急事为由,催自己付款。考虑到中间人是自己的发小,加上中间人一再保证不会出问题,张女士于当年2月11日向原房东支付了115万元。
本以为对方收到款后会去张罗过户事宜,原房东却以春节临近为由,表示过完春节再去过户。“正月十五给对方打电话催他履行过户手续,却发现电话打不通。”无奈,张女士联系到了中间人,中间人表示,最晚5月份办完过户手续。“钱已经按约定付了,又有中间人的保证,晚一点过户也不影响自己的居住。”于是张女士便开始准备装修房子。后因张女士的孩子面临高考,装修的事便被放到了一边。
2016年10月,当张女士再次准备装修房子时,却发现房子已被法院贴上了封条,查封时间为2016年5月。“明明已按约定付了房款,我和别人也没有经济纠纷,怎么房子会被查封呢?”张女士经过了解后得知,因原房东王某欠了一家贷款公司债务无法偿还,对方得知王某在阳光汾河湾有一套房产,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申请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电话,相关人士联系原房东王某,发现电话号码已是空号。
对于此事,山西天建律师事务所的李红军律师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太原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张女士有两套维权方案:因张女士不是原房东和贷款公司之间的当事人,可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因原房东和贷款公司之间的纠纷,原房东无法按约定将房屋交付给自己,导致自己权益受损,也可以直接起诉原房东,要求原房东退还自己已支付的房款,同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摘自:生活晨报-生活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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