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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业主花钱除甲醛一家三口被灼伤 商家却称无过失

2018-03-01 09:30:21 · 313次浏览

广州装修业主花钱除甲醛,一家三人被灼伤,商家称无过失拒绝赔偿,消费者与环保公司委托的广州公司代表邱先生签订了合同,约定分四次进行室内空气治理,并于签约付款的当天完成了第一次治理,但工作人员不仅开启了紫外线灯,还有三盏在治理结束后并未关闭。费者及家人搬入新居后,陆续有三人觉得不适,经诊断均为严重的眼睛灼伤,三人的面部、颈部、胸口、手臂等裸露在外的皮肤也均有灼伤。

花钱为家里除甲醛可要谨慎了!广州一消费者购买除甲醛服务,却导致一家三人眼睛被严重灼伤,商家声称无过失拒绝赔偿。昨日,广东省消委会通报1月消费投诉典型个案。据广州装修网获悉,目前商家称只愿退还已交款项,省消委会表示商家态度消极调解未果。

花钱除甲醛一家三口被灼伤

除甲醛后入住被灼伤

据介绍,广州一消费者通过网络了解到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全国室内空气净化服务,随即致电热线咨询,工作人员称其服务采用的是高新技术转化生产的新型除甲醛产品,不用紫外线灯照,服务后当天即可入住。

广州装修网获悉,2017年3月18日,消费者与环保公司委托的广州公司代表邱先生签订了合同,约定分四次进行室内空气治理,并于签约付款的当天完成了第一次治理,但工作人员不仅开启了紫外线灯,还有三盏在治理结束后并未关闭。3月21日消费者及家人搬入新居后,陆续有三人觉得不适,经诊断均为严重的眼睛灼伤,三人的面部、颈部、胸口、手臂等裸露在外的皮肤也均有灼伤。

消费者要求1.5万赔偿

在受伤后,消费者曾分别致环保公司的赵先生和广州公司的邱先生,两人均表示会对此事负责。一个多月后三人基本恢复,再次商谈赔偿问题,赵先生称可退回已交款项,并提供终身免费治理甲醇服务。消费者不同意此方案,要求环保公司退回其已交款项,取消后续三次治理,并报销医药费及赔偿损失。赵先生同意此方案,但却一直没有跟进,消费者再次反映问题,后由广州公司的石先生继续跟进,但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消费者于是向省消委会进行投诉,要求对方给予15000元的赔偿。

商家称未安装任何紫光灯设备

省消委会表示,工作人员接诉后,分别与环保公司的石先生、赵先生反复沟通,此时对方提供了另一石姓负责人的电话。与该石姓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对方称是“消费者操作不当而引起的眼睛灼伤,公司只同意退回已交款项”。然而,当省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此方案为何与当初和消费者协商的不一致时,对方又称需与公司商量,但之后却一直未作出答复。随后,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再次联系赵先生、负责人石先生,均无法就消费者赔偿诉求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无效。

昨日通过官网联系“环保公司”,自称为值班客服的刘先生表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并未安装任何紫光灯设备,在第一次治理完成后也并未留下任何设备,在提供服务过程并没有过错。“目前已经通过北京工商局和广东省消委完成了协调,目前已经处理完毕,不存在赔偿”。

“环保公司”曾因资质造假被通报

此外,发现,涉事公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曾因施工资质证书造假被行业协会公开通报。

2017年10月27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民政部备案社会组织)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资质、会员造假的通告》指出,“经消费者举报,环保公司在对外宣传时,该公司的资料中印有我协会的会员铜牌和甲级施工资质证书,经核实该公司并未在我协会办理《室内环境净化治理行业施工资质证书》,也不是我协会会员单位,其宣传资料中所包含的关于我协会的证书属于造假。广州装修网小编提醒请广大行业内企业及招标甲方注意,切勿上当受骗。”(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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